(一)辦公室(督辦調研科)。負責黨建黨務、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紀檢監察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新聞宣傳、安全、應急、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財務、資產管理、審計、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勞動工資、計劃生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對區委、區政府有關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起草信訪的有關文件、政策、規章制度等。負責各項信訪事項的督辦、反饋工作;負責組織開展信訪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負責對信訪問題突出、工作薄弱的重點地區和部門進行督導檢查;負責信訪工作培訓、信息發布、經驗交流和法制建設工作;負責信訪動態和情況的綜合、分析、整理;開展信訪工作調研,并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完善有關政策、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業務科。處理群眾和境外人士來信、來訪、來電、來郵(電子郵件)和網上信訪,并向相關部門轉送、交辦、督辦有關信訪事項;負責組織協調省、市、區領導接訪及涉穩信訪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承辦國家、省、市、區領導批示交辦、轉送的信訪事項,及時反饋辦理情況;指導信訪責任單位開展信訪業務工作;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接(約)訪群眾計劃落實情況;協調處理基層信訪部門在信訪工作中遇到的復雜問題和重要事項;處理群眾集體來訪和與信訪有關的突發性事件;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我區群眾到市、省、京非正常上訪的勸返工作;負責“三跨三分離”(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和人事分離、人戶分離、人事戶分離)的信訪事項;承辦信訪復查復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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