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政協十四屆番禺區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第36號提案的答復
曾媛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借鑒我區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成功經驗,開展老舊小區停車設施配建試點的建議》(第36號)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城市更新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科工商信局、各鎮(街)等單位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6月23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城市更新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科工商信局、各鎮(街)等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提案中提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已于2021年1月1日廢止,現行有效的涉及小區業主共同管理事項及業主投票、表決等流程的相關法律法規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開展老舊小區停車設施配建試點,建議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停車設施建設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42號)中關于“居住區停車增改建用地”的規定辦理,并公開征詢業主意見。業主對選定的停車設施配建試點意見較大的,也可根據《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以及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決定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至第八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的規定,配建試點的選址應當由業主共同決定。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將積極指導鎮(街)及社區居委、業主委員會做好相關宣傳工作。
二、根據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實施《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繼續深化若干規劃用地改革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552號),在原有用地紅線范圍布局地面停車設施和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的建設行為在滿足消防、安全等規范要求前提下,應按照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專業規范要求進行建設,不得違反道路交通、城市市容市貌、戶外廣告、物業管理、市政管理、房屋使用等有關法律規定。
三、關于老舊小區改造解決停車難問題,一是老舊小區全面改造項目,在改造項目相關改造方案的編制時,明確要求,必須嚴格按照規劃、交通等相關部門的專項規劃與意見,在相關改造方案中落實公共停車場的配建要求,后續將在批后實施監管中配合職能部門共同對落實情況進行進行嚴格監管。二是老舊小區微改造項目,由于歷史原因,老舊小區普遍受場地條件限制,在微改造工作增設機動車泊位存在較大難度。在組織開展實際改造工作中,我局組織各相關鎮街結合小區的實際條件,因地制宜,通過擴寬行車道增設路邊停車、利用閑置場地集中設置停車場或劃定臨時停車位、對有條件的可增設或改建立體機械停車位等方法來優化提升小區內部停車設置。目前,我區已推進的44個老舊小區微改造項目中,只有13個可開展小區內停車的優化提升,改造后小區車輛亂停放現象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后續將在組織開展其它老舊小區微改造工作中,繼續深化研究,結合各小區的實際情況,盡可能地對區內的停車設置進行優化。三是對于自身無法平衡停車問題的老舊小區,統籌規劃、交通等相關部門,統籌小區周邊資源,規劃、系統配置公共停車場地、設施,解決老城區停車難問題。
四、關于老舊小區增設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根據《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選址規劃、建設、運營維護技術規范指引》《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行安全管理指引》,老舊小區增設電動汽車充電樁在規劃、建設、運營方面需要按照有關技術規范指引進行建設和管理,以防出現不符合規范的充電設施影響老舊小區停車設施配建工作。因老舊小區年代久遠,布局規劃滯后,更加需要在配建停車設施時加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時更加注意安全管理,以防出現安全事故。
五、《廣州市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指標規定》自2018年7月17日施行后,規劃部門在核發規劃條件時已注明停車配建要求按照上述規定執行,此外,規定第二條指出“凡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類建設項目或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總面積大于500平方米的非住宅類建設項目,應按照本規定進行配建或增建停車場(庫)”。新配建指標較歷史配建指標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停車難問題。
六、關于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為進一步提升城市交通品質,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我市停車設施投資建設運營,推動城市停車市場化、產業化發展,有效緩解城市停車難問題,市發改委正在牽頭制定《廣州市關于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制定完成后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我局也將積極跟進該事項。
七、下一步,在規劃研究及規劃管理的過程中,將結合代表所提出的建議,制訂并落實相關規劃控制要求,做好新建小區停車場(位)規劃,為停車場建設提供規劃保障,并加強對停車場管理企業的指導和日常監管,逐步推進停車設施改造;同時將持續加強對路面違規停放的機動車進行整治,加強宣傳引導,逐步引導市民規范停放機動車。消除道路安全隱患,逐步形成配建停車場為主體、公共停車場為輔助、路內臨時停車為補充的停車系統。
感謝您對我區停車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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