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秘書科。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文電收發、分送、轉辦、編號、校對、立卷、歸檔、印鑒管理和機關保密等工作;負責起草區政府、區政府辦交辦的有關公文;根據區政府、區政府辦領導的批示草擬批復文稿;負責區政府大型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以及區政府領導會議、公務活動的安排工作;指導區政府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的公文處理工作。
(二)區政府督查室。負責區政府黨組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工作會議的有關會務、紀要擬發工作及其決定事項、重大問題執行落實的協調、檢查、督辦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和上級部門批辦事項的立項、督辦、催辦、報告及反饋工作,協助領導組織督辦活動;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協調、檢查、督促議案、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協常委會例會應由區政府辦理的有關工作。
(三)綜合一科。負責分管審計、發展和改革、物價、糧食、能源、金融、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口岸、貿易促進、經濟協作、郵政、財政、國有資產、萬博商務區建設、供銷合作、招商、企業建設服務、構建“鏈長制”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等領域區政府領導的有關會議、調研、出席活動及相關綜合性文稿的組織協調工作,以及有關決定事項、重大事項的協調、檢查等工作;負責審核修改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名義制發的由上述領域代擬的各類文稿;負責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全區階段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分析和綜合。
(四)綜合二科。負責分管海防、三防、規劃、自然資源、土地征收與開發、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統計、城市更新、番禺經濟技術開發區(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消防及救援、民政、婦女兒童、殘疾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運輸、鄉村振興、農業和農村、對口幫扶、對口支援、退役軍人事務、信訪、廣州南站地區等領域區政府領導的有關會議、調研、出席活動及相關綜合性文稿的組織協調工作,以及有關決定事項、重大事項的協調、檢查等工作;負責審核修改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名義制發的由上述領域代擬的各類文稿。
(五)調研一科。負責分管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美麗鄉村、中心鎮及名鎮建設、消防建設審批、水務、城市管理、林業和園林、綜合執法、基本建設、武裝、供電、公安、打私、司法等領域區政府領導的有關會議、調研、出席活動及相關綜合性文稿的組織協調工作,以及有關決定事項、重大事項的協調、檢查等工作;負責審核修改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名義制發的由上述領域代擬的各類文稿。
(六)調研二科(區產業發展研究室)。負責分管教育、旅游、文化、體育、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知識產權、通信、政務服務數據等方面區政府領導的有關會議、調研、出席活動及相關綜合性文稿的組織協調工作,以及有關決定事項、重大事項的協調、檢查等工作;負責審核修改以區政府、政府辦名義制發的由上述領域代擬的各類文稿。負責對涉及全局性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開展專項調研,形成相應建議、規范性文件或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社會經濟發展軟課題研究;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產業調研,對區內產業發展情況進行摸查分析,提出工作建議,為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助推我區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反饋和上報工作,指導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協調區政府工作部門和新聞單位對區政府重大措施出臺、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工作;負責區政府信息公開事宜,組織編制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負責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七)人事行政科(區公務用車管理辦公室)。負責協助區政府辦領導處理本單位日常工作和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辦會議、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及下屬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思想教育、維穩、宣傳、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資、培訓、工青婦、老干、計生、外事、財務、資產管理、文體及后勤等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配備、過戶、報廢更新的審核等工作;負責對區屬定編單位公務用車進行編后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區黨廉辦等有關部門查處區屬定編單位的違紀、違規用車問題。
(八)城市運行協調科(區協助處理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問題辦公室、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民生熱線、海防科)。負責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工作,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指揮和綜合考評等職責;負責城市管理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協調工作;負責建立面向社會公眾的統一受理平臺,承擔區委、區政府決定納入區統一受理、監督指揮平臺的各類網絡、專線等平臺的職責;負責城市管理與運行方面問題的受理、分解、處置責任單位的確定、任務派送以及處置情況的監督、評價、反饋;承擔區城市運行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我區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清理日常工作;調研、收集和分析海防情報資料;負責檢查、督促、指導本區海防的具體工作,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和沿海地區解決有關海防管控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
(九)外事科。指導全區重要外事活動的開展;組織接待來訪的重要外賓;配合處理本區涉領事保護工作、涉外國駐穗領事機構事務及重大涉外突發事件;負責本區與國際友好合作交流關系城市(區)的締結和交往工作;協調來本區采訪的外國記者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區因公臨時出國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全區因公出國團組、人員的護照、簽證的辦理工作,負責全區因公護照的領用、收繳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因公赴港澳團組、人員的通行證、簽注的辦理工作,受區委統戰部委托負責全區因公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領用、收繳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區APEC商務旅行卡的初審報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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