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文電處理、文秘、督辦、檔案、會務、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地方志、年鑒、大事記、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建設、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機要保密、綜治維穩、計劃生育、信訪、人民內部矛盾調處、機關安全保衛和消防、財務、車輛、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物業維護、普法教育、內勤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局負責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組織局系統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審查、管理本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承擔局黨組、機關黨委、紀委日常工作;負責局黨建、黨務、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公費醫療、勞動保護、社會保障、教育培訓、任免調配、工青婦、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局下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考察、任免或聘任有關工作;受理對本系統黨員、干部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申訴;負責局系統政風行風和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
?。ǘ┊a業發展科(綜合科)。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銜接和平衡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監測分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統籌協調全區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工作,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年度總量平衡,提出調控目標及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相應的措施方案;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綜合性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建議,起草重要文稿;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協調實施城鄉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規劃。負責全區城鎮化、特色小鎮推進工作。綜合分析財政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參與擬訂財政、土地等政策;配合上級擬訂產業用地指南、標準工作。統籌協調全區產業發展,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配合上級擬訂產業發展的戰略、總體規劃、重點產業規劃政策和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各產業發展的監測分析,協調推進產業重大建設項目建設;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實施服務業的發展規劃;統籌推進現代服務業中心建設;提出服務業重大建設項目和產業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組織實施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服務業投資計劃;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節的工作,協助上級組織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劃并監督執行,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節能的綜合協調;按分工負責節能考核工作,統籌公共機構節能;提出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建議并組織實施;組織推進能源及新能源產業發展;承擔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參與能源日常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配合區應急管理部門開展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的保護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申報國家、省、市發改部門各類專項扶持資金項目,審核專項資金撥付申請,監督、檢查和管理項目建設。參與區政府交辦本局的扶貧工作任務。
?。ㄈ└母锟疲▽徟芾砜疲?。統籌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意見;協調擬訂和落實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牽頭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牽頭擬訂并協調實施人口發展戰略及規劃;做好引進緊缺急需人才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本部門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優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行政審批標準化和信息化、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或辦理)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受上級部門委托組織開展相關行政審批和備案工作的資料審核、現場檢查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報送、統計等工作。
(四)投資科(重點建設項目科)。負責組織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的策劃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重點建設項目儲備、培育及扶持的措施;承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布局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擬訂重點建設項目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下達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劃,負責申報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分析重點建設項目的情況,提出相關建議,起草有關政策、制度;督促檢查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執行情況,組織實施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目標責任制;負責對區政府出資的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的控制進行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重點建設項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全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有關工作;協調推進我區重大發展平臺有關工作。配合上級對地鐵規劃建設管理的協調工作,負責軌道交通有關建設資金的籌措、計劃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安排區政府投資項目,組織編制下達區政府投資項目年度投資計劃;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對國家和省、市安排本區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組織推進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組織協調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工作,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政策建議,組織協調有關融資重大問題;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審核上報工作。
?。ㄎ澹┘Z食和物資儲備科。貫徹落實糧食流通政策法規、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市場調控方案;負責糧食行情監測及安全預警,牽頭實施糧食應急管理,組織實施糧食應急預案、應急加工和應急供應;組織糧食流通監督執法檢查,執行糧食市場準入制度,實施市場監管;落實地方儲備糧油計劃,實施糧油儲備管理;組織協調安排倉儲設施建設和維修資金;指導全區糧食行業管理,開展專項性糧食培訓與宣傳。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參與區三防工作。參與區屬國有糧食企業領導班子成員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
(六)價格科。擬訂水、氣等資源性產品價格,以及重要公用事業價格;擬訂價格改革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價格調控和市場調節價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年度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承擔市場價格分析、預警和應急工作,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我區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考核;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組織實施價格聽證工作;負責價格公共服務工作;協調和處理有關價格(收費)爭議。依照管理權限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教育收費、社團收費、中介服務收費,以及在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外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費用的政策和法規;組織實施重要公益性服務價格政策和法規;按分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收費的管理原則、方法、項目和標準;負責管理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有關規定組織清費治亂減負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工作。管理列入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管理目錄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依管理權限審核上報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提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管理權限審核上報列入省、市管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
(七)金融協調科(區上市工作辦公室)。配合和聯系上級金融管理部門對轄區內金融機構進行管理和協調服務,引導和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業務,提升金融服務,加大對地方經濟的支持;負責研究和分析全區金融的情況,做好本轄區金融統計工作,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和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牽頭開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維護區域金融秩序,參與建設金融信用體系;負責組織引導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推進多層次金融市場發展;負責區政府委托的創投基金等基金的管理;承擔區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上市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和分析經濟形勢及各種資本市場動向;指導全區企業上市工作,提出促進企業上市工作及上市公司發展的政策性建議;協調上市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協助上市公司規范發展;培育上市企業,建立后備數據庫。
(八)推進科。負責處理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組織開展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統籌協調有關方面提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工作方案和措施;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組織擬訂區域合作發展的戰略、規劃,提出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政策;組織落實國家和省、市重大區域發展規劃、政策;研究提出區域合作發展的重大事項及項目;統籌協調廣佛同城化、牽頭組織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等有關工作。
(九)國防動員科。負責國防動員(人民防空)、軍民融合等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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