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6〕1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番禺區2024年度第七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292號),已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及用途:由政府組織實施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用作政府儲備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圍:鐘村街詵敦村地段(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征收土地情況:征收廣州市番禺區鐘村街詵敦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屬于下集體土地面積共18.6259公頃。
四、公告期限: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2月3日。
五、行政復議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番禺區 2024年度第七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292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六、其他事項:按規定在本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足額支付征收土地補償費用,并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
專此公告。
2.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番禺區2024年度第七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pdf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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