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6〕4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番禺區2023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320號),已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及用途: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需要,用作政府儲備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圍:南村鎮陳邊村地段(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征收土地情況:征收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陳邊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屬于下集體土地面積共1.6178公頃。
四、公告期限: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4日。
五、行政復議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番禺區2023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320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六、其他事項:按規定在本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足額支付征收土地補償費用,并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
特此公告。
2.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番禺區2023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pdf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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