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15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廣東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5〕184號)規定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廣州市番禺區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F將該細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廣州市番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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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番禺區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機制,做好我區鄉村公益性崗位的開發管理工作,發揮鄉村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作用,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廣東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5〕184號)規定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鄉村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村“兩委”開發,并由鎮(街)人民政府統一向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崗位申報,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從就業補助資金給予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用于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口就業的崗位,崗位申報內容包括設定事由,以及崗位類別、名稱、數量、期限和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資待遇等,不得將已聘用有人員在崗的崗位作為鄉村公益性崗位進行申報。
鄉村公益性崗位一般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崗位,主要包括以下類別:
(一)公共管理類崗位。包括行政村的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環境衛生,以及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維權、社會救助、社區矯正、群團工作等崗位。
(二)公共服務類崗位。包括行政村的道路建設與維護、水利工程及水利設施建設與管護、就業社保協管、公共設施管護、耕地保護、河湖巡查與管護、垃圾污水處理、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河塘清淤整治、婦幼保健、農村物流快遞收發、保潔保安、托老托幼助殘、造林綠化等崗位。
第三條 堅持“按需設崗、科學開發、崗需互選、人崗匹配”的原則,村“兩委”根據轄內就業困難人員和脫貧人口情況,合理設置開發崗位數量,防止崗位開發盲目化、隨意化、福利化傾向。
第四條 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優先安排“無法離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的且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的脫貧人口,具體參照《番禺區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排序機制》執行。
第五條 鄉村公益性崗位堅持“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村“兩委”要切實履行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置對象日??记凇⒙穆毧己?、請銷假管理等工作機制,承擔鄉村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每月在公益性崗位管理系統錄入相關人員工作任務完成及在崗考勤等情況。
第六條 村“兩委”與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不超過1年的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明確每月工作時間);鎮(街)人民政府應督促村“兩委”建立鄉村公益性崗位的日常管理規范以及掌握鄉村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做好安置對象管理,避免“變相發錢”,防止福利化傾向,杜絕虛報冒領騙取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七條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加強對村“兩委”按規定安排安置對象上崗,以及落實工資收入、社會保險待遇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鄉村公益性崗位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及時發現崗位安排優親厚友、挪用克扣相關資金等情況。對村“兩委”在崗位管理和待遇保障等方面存在不符合規定情形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對村“兩委”存在安置不符合條件對象、虛報冒領騙取補貼、“吃空餉”等違法違規情形的,責令清退違規安置對象,退回相應財政資金。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條 負責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安置、聘用、檢查、監督的相關單位和經辦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職責,對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對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符合靈活就業勞動者等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的,村“兩委”可為其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未參加工傷保險的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村“兩委”應當為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條 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選聘。按照下列程序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一)公布信息。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并向鎮(街)人民政府反饋崗位規模數量后1個月內,村“兩委”應按照屬地原則通過區或所屬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向社會公開發布鄉村公益性崗位信息,在村委會張貼或網站公開發布招聘公告,并同步將崗位信息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廣東公共求職招聘服務平臺、“粵就業”小程序等渠道發布。招聘公告或崗位信息應注明崗位職責、招聘要求、薪酬待遇、勞動時長、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等信息,公告或發布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ǘ┨岢錾暾?。符合條件且有意愿在鄉村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脫貧人口,由個人向村委會提出申請。
?。ㄈ┐逦u審。村“兩委”根據提出申請情況,按照《番禺區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排序機制》,對申請人員開展評審,確保人崗匹配,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或委托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公示],接受社會各方監督。
?。ㄋ模﹤浒腹芾怼9酒跐M無異議后,由村“兩委”在招聘完成后1個月內將招用人員情況(含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公示情況)上報鎮(街)人民政府及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就業登記和備案。
第十一條 鄉村公益性崗位動態退出機制。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廣東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5〕184號)第六章第二十一條,對不能勝任崗位要求、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不服從日常管理等情況的人員,村“兩委”應及時解聘并停發務工報酬或崗位補貼,同時應于3個工作日內報鎮(街)人民政府及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第十二條 鄉村公益性崗位在崗及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每次合同或協議期限及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期滿可以續簽。初次安置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在崗及補貼期限可延長至退休。雙方所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安置對 象可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的期限。
鄉村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其享受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和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的時段應予累計。用人單位與相關人員協商一致選擇彈性延遲退休的,其彈性延遲退休時段不予享受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等扶持政策。
第十三條 對補貼期限屆滿后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按程序通過鄉村公益性崗位予以二次安置,并報送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相關補貼期限重新計算,二次安置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在崗及補貼期限可延長至退休。二次安置補貼期滿后,不得繼續安置。
補貼期限內,安置對象更換崗位、續簽合同等情形,不屬于二次安置。
第十四條 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每月工作時間不足83.32小時的不給予崗位補貼;每月工作時間在83.32小時以上而不滿166.64小時的,按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予崗位補貼;每月工作時間在166.64小時以上的,按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崗位補貼。
第十五條 補貼申領流程:申請人在每月最后1日前通過“廣東省公共就業服務云平臺”申請上月度的補貼,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審核、公示、審批。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同一人員同一補貼申領時段,本項補貼與其他崗位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第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未涉及的有關事項,或與今后政府有關規定如有不符,按最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稄V州市番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番禺區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番人社〔2021〕號)同時廢止。本實施細則施行后,省、市有新的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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