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發展改革局、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采取有力措施惠企紓困的決策部署,助力廣州市企業渡過難關、有序復工復產,現就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價格成本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管道燃氣銷售價格
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廣州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按現行標準的90%執行,即3.11元/立方米。
上述價格均為最高限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下浮具體標準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二、壓實工作責任
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要及時向終端用戶公開最新價格政策與執行標準,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范圍及價格標準做好結算工作;對非居民所需的用氣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欠費清繳不超過疫情結束后三個月的,欠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各區發展改革局要及時指導當地供氣企業做好政策宣傳、并加大指導督促力度,推動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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