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屬各單位,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廣州市財政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效率和透明度的通知》(穗財采〔2024〕106 號,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做好政府采購合同信息公開、提升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效率、完善政府采購項目全流程電子化、優化政府采購融資擔保金融服務等方面工作的要求。其中,關于合同簽訂時限,《通知》要求原則上應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延遲簽訂合同的,應當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 日內完成合同簽訂事宜。
現將《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有關要求。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對《通知》要求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于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我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廣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效率和透明度的通知》.pdf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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