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管理,番禺區財政局國庫支付分局于6月26日印發了《關于規范預算單位授權支付業務管理的通知》(番財〔2013〕28號),進一步規范各單位的授權支付業務。通知明確,預算單位從零余額賬戶違規歸墊或劃撥資金的,將給予以下處理:
(一)對預算單位的處理:一是向預算單位發出警告信。二是預算單位將違規資金全部退回財政,收繳預算指標。三是在支付系統上對違規單位和財務經辦人員的名單進行通報。
(二)對代理銀行的處理:向相關代理銀行發出警告信。若一年內發出警告信累計達三次的,或者合同期內發出警告信累計達五次的,將取消其授權支付業務代理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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