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工作聯系函》何醫項目辦字[2017]第1號要求人防水電專業暫不實施,但需做好相關管道預留,取消人防水電工程。
(二)1、(1)為保證樓梯采光要求,E軸*2~3軸增加墻洞、增加GL11;(2)2#、3#樓梯缺板處增加鋼板連接。2、十層以上結構平面G~H/5~6軸缺少GL2-70、GL2-276、GL2-277等梁。3、(1)六層平面F-G軸/6軸鋼梁GL7-19、GL2-85、GL2-87、GL2-40與醫院舊樓墻面沖突,無法安裝,此處結構按5層結構圖施工。 (2)按《設計修改通知單》修改編號JX-15的要求”,在標高13.35m處增加夾層鋼結構。 (3)按《設計修改通知單》修改編號JX-15的要求”,1#電梯5-13層結構增加鋼梁。4、屋面結構圖與建筑圖存在局部不相符、屋面水池結構無配筋圖、屋面房間的上蓋、結構需增加鋼梁及與東面舊樓增加連接平臺、電梯機房吊鉤。
(三)根據《工作聯系單》GD220238113批復要求及《設計修改通知單》修改編號:JX-21、JX-21內容電梯機房增加樓板。
(四)根據《工作聯系函》何醫項目辦字[2017]第14號的要求,拆除已完成的橋架,并按調整后管線重新安裝橋架,修補原橋架螺桿洞口。
以上4宗變更,由區基建辦審批,區住建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