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機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一、總 則
(一)為了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等要求,使公司在工程質量方面進行科學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工程質量和公司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質量管理制度。
(二)本質量管理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土建施工工程、裝修施工工程、市政工程及設備安裝工程;適用于本公司屬下單位、部門、項目施工項目現場及從事專業分包的建筑安裝和裝修單位、專業隊伍。
(三)本質量管理制度所稱的工程質量是指工程項目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材料及半成品等質量符合設計文件、國家行業或企業的有關標準、規程、規范等技術標準和滿足用戶要求的程度。
(四)質量管理工作實行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各單位、部門及項目部主管質量的領導對管轄范圍內的生產質量負全面領導責任,有關管理人員應負相應的責任。
(五)各單位、部門及項目部必須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標準、規程、規范和規定,以及我公司質量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質量管理,保證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二、術 語
(一)質量管理制度
按照某些質量管理要求建立的、適用于一定范圍的質量管理活動要求。質量管理制度應規定質量管理活動的步驟、方法、職責。質量管理制度一般應形成文件。需要時,質量管理制度可由更加詳細的文件要求加以支持。
(二)質量信息
反映施工質量和質量活動過程的記錄。
(三)施工質量檢查
施工企業對施工質量進行的檢查、評定活動。
三、質量管理責任制
(一)質量技術組織機構的設置
1.質量技術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層級管理的原則,實行公司、屬下單位(部門)和基層班組的三級管理。
2.公司的總裁是公司工程質量主要負責人,副總裁、總工程師負責全公司的質量技術工作。
3.公司屬下單位的經理、部門負責人、項目經理是該單位、部門、項目的質量主要負責人,是質量的直接責任人,主管工程質量。
4.公司屬下單位、部門和項目部設專職的質量管理人員,統一管理該單位、部門的質量工作。
5.班組設不脫產的質量管理員,一般由班組長兼任,技術較高的工人協助日常質量檢查工作。
(二)總裁工程質量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確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質量技術,按合同精神履約,按要求完成生產目標,對本單位質量管理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2.制訂本單位質量方針,頒發本單位的質量管理規章制度,督促各級人員認真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制和質量目標。
3.確定本單位的質量管理機構和人員等資源配置。
4.聽取下屬的工作匯報:支持技術改造和技術革新。
5.督促屬下單位,做好本職范圍內的質量管理工作,總結推廣質量管理先進經驗。
6.主持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工作,決定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三)副總裁工程質量管理職責
1.履行總裁授予的職責及權限,貫徹國家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組織制訂實現質量目標的具體措施,抓落實,對本單位的質量管理負主要責任。
2.經常聽取本單位總工辦的工作匯報,支持他們的工作,對重大質量問題,提交單位進行討論,提出指導性建議。
3.督促各級管理人員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制和保證質量目標的措施,經常檢查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定期組織對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責任制考核及培訓考核。
5.執行項目施工的質量管理規定,抓好質量創優樣板項目的落實。
6.出現質量事故時對追究事故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四)總工程師工程質量管理職責
1.履行總裁授予的職責及權限,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規定,健全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保障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要求。
2.對工程質量、技術負直接責任。
3.對本企業的質量管理工作實行指導、檢查和督促。
4.負責本企業質量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工作指導。
5.審批各項施工方案、技術措施,主持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研討工作。
6.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質量技術難題,監督其有效實施施工工藝。
7.了解本企業各時期施工質量技術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定期向總經理匯報本企業的生產質量情況,根據客戶和領導要求,落實質量管理工作。
8.負責對企業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總策劃,下達各項質量指示。
9.經常深入施工現場調查了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0.審批工程預驗收、竣工驗收申請。
11.結合企業各時期的質量狀況制定有針對性的質量保證措施。
(五)質安技術部質量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條例、規范、標準。
2.對屬下各施工項目工程的施工材料管理負主要責任。對項目施工過程監管中對出現的不合格產品有權下令停工整改,發現使用不合格材料要立即制止。
3.負責主持工程內部的竣工前驗收工作。
4.負責工程的質量回訪工作和項目維修管理工作;接到質量投訴,組織有關人員跟蹤處理。
(六)各分公司、部門正職、部門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條例、規范、標準。
2.對屬下各施工項目的工程質量負主要責任。
3.督促、指導屬下單位各施工項目及時編制各項施工方案、技術措施。
4.負責初審屬下各施工項目編制的各項施工方案措施。
5.督促屬下的施工現場按規范、條例、標準管理各項工程技術資料。發現質量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項目現場落實整改。
6.努力完成上級下達的質量目標及合同質量目標。
7.對在施工過程出現有關質量技術難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研討,貫徹落實上級質量技術部門制定的措施。
8.發生質量事故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事故損失。
9.定期組織屬下有關質量管理人員進行質量、技術知識培訓教育。
10.經常性地對屬下施工現場進行工程質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1.組織屬下施工項目竣工驗收前的工程質量驗收,及時辦理完善竣工驗收手續。
12.參加屬下工程的圖紙會審。
13.負責對屬下單位的各項工程質量的驗收管理工作。
(七)施工項目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上級有關的質量管理規范標準和規定,協助項目經理管理現場施工,主持項目施工的質量及技術管理的工作,對工程項目的質量目標管理負直接責任;
2.依據上級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國家標準、規程、企業標準和設計圖紙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編制中小型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項目質量計劃、施工方案以及技術交底、具體措施;
3.負責工程圖紙會審準備和設計交底,審核設計變更,辦理變更簽證;
4.負責對進場物資、施工過程的檢驗、試驗和標識、狀態的控制;
5.有權制止不按國家標準、規范、技術措施要求和技術操作規程施工的行為,并及時糾正,對質量管理中工序失控環節,存在的質量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分析判斷,提出解決辦法和措施;
6.檢查現場質量自檢情況及記錄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7.組織工程的分項、分部工程質量評定,參加單位工程質量評定;
8.協助質檢員開展質量檢查,認真作好測量放線、隱蔽預檢等施工記錄;
9.負責組織編制項目月度施工計劃,分部、分項網絡計劃,班組旬日小段計劃,負責統計月度完成情況;組織落實竣工前質量預檢和竣工驗收的各項工作。按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組織整改。
10.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時,必須及時向上級報告,保護生命,把損失減少。
11.參與事故調查,匯報事故的經過。
12.參與數據分析、統計技術應用的實施;
13.主管項目文件、質量記錄的控制,審核工程歸檔資料和竣工圖;
14.參與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產控制;
15.參與對分承包方的考核;
16.主管項目部的計量工作;
17.指導QC小組和創優活動,審查QC小組活動成果報告;
18.配合質量審核。
(八)質量檢查員質量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上級有關的質量管理規范標準和規定,對工程質量負主要的責任。
2.按照國家質量標準、技術規范及地方標準,結合根據公司對工程下達的質量目標,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質量監控;負責對施工現場的各項質量樣板進行監控、跟蹤、管理,督促施工班組按樣板的標準要求進行施工。
3.接受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管理,把好工程質量關,嚴肅質量評定,執行驗收規范和標準,按企業內控考核要求監督施工質量,持證上崗,對管轄范圍的檢查工作負全面責任。
4.嚴把材料檢驗、工序交接、隱蔽驗收關,審查操作者的資格和技術熟練情況,審查檢驗批工程評定及有關施工記錄,漏檢漏評或不負責任,追究其質量責任。
5.督促班組做好日常自檢、互檢、交接檢,主持上下工序交接檢驗和項目部日常抽檢,對項目所有分項工程及時進行全數檢驗;負責施工現場各個施工工序的質量驗收,辦理驗收手續;做好質量總結評比工作,完善資料簽證手續。
6.對違反操作規程、技術措施、技術交底、設計圖紙等情況,應堅持原則,立即提出或制止,可決定返修或停工,通過項目經理或行政負責人并可越級上報。
7.負責項目的質量動態分析和事故調查分析。
8.協助技術負責人作好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評定工作,做好有關工程質量記錄。
9.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施工質量情況,當好項目經理質量管理參謀。
10.認真學習,熟悉施工圖紙,參與圖紙會審。
11.參與對分承包方的監督、考核。
12.對項目物資、施工過程的檢驗和試驗工作實施監督,對標識、標識狀態進行監督管理。
13.參與對項目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控制。
14.參與成品和半成品防護控制。
15.努力學習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熟悉國家現行驗收規范、標準,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16.參與項目工程QC活動和創優活動。
17.配合質量審核。
(九)施工員質量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上級有關的質量管理規范標準和規定,對工程質量負主要的責任;協助技術負責人,做好項目施工技術管理和質量技術交底工作。
2.參與編制制定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項目質量計劃和重點部位作業計劃;
3.熟悉施工圖紙,參與工程圖紙會審、設計交底,施工圖變更部位的修改,初審竣工資料及竣工圖。
4.參與編制項目月度施工計劃,班組旬日小段計劃,月度要料計劃;
5.負責對工程項目實施施工過程控制中的作業層面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管理及相關文件和施工日志的記錄;
6.對進場物資的檢驗和試驗具體實施;
7.參與施工過程的檢驗和試驗及標識、狀態的控制;
8.具體負責項目質量報驗記錄的填寫、編號、管理、歸檔工作;
9.參與對分承包方的監督、考核;
10.負責回訪保修的實施和成品、半成品防護控制;
11.參與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管理;
12.參與項目QC活動和創優活動;
13.配合質量審核。
(十)材料管理員質量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上級有關的質量管理規范標準和規定,按照材料管理要求對建筑材料進行管理。
2.對進場材料的質量進行把關,不合格的材料堅決不準進入現場使用,對進場材料質量負直接責任。
3.材料進場按規定要求進侖分類、分堆、分類標識、實施保管措施。
4.材料收發要進行登記,不得隨意發放。
5.經常組織班組長對各施工部位進行材料使用的合理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6.對進場的材料進行質量等各方面的確認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匯報有關情況。
7.對違反使用規定及質量未達到設計要求的材料堅決拒收并及時向現場負責人報告。
8.對進場的材料按要求做好各項抽樣檢驗,未經檢(試)驗的材料或經檢(試)驗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
9.配合項目質量審核。
(十一)資料員質量管理職責
1.認真學習領會工程資料收集、編制的有關政策和文件規定,學習有關工程技術標準、施工規范、操作規程,了解有關工程文件規定;協助項目技術負責人做好文件和資料的控制。
2.具體負責將公司文件、項目文件、外來文件分類、登記、編號、發放和保管,并收回作廢文件蓋章處置。
3.協助施工員、質檢員做好質量記錄的編制、填寫和迅速、正確傳遞、申報。
4.參與協助項目施工過程檢驗、試驗和標識控制和實施等。
5.負責竣工圖的組卷工作。
6.負責工程竣工資料的匯集、整理、裝訂、歸檔移交。
7.參與項目工程QC活動和創優活動。
8.配合項目質量審核。
(十二)班組員工質量職責
1.按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要求進行各項施工工作。
2.確保產品達到質量要求,對不合格的施工產品、半成品無條件進行返工。
3.對完成的產品有責任進行保護,發現有破壞行為及時制止并報告上級。
4.自覺接受施工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糾正要求及時進行整改。
5.堅持班組質量自檢,班組之間質量互檢制度,相互進行質量監督。
6.按已定的施工質量樣板間標準要求進行施工作業,不得隨意改動質量標準。
7.經常學習施工質量標準,學習技術知識,掌握質量技術,提高施工作業質量水平。
四、工程質量目標與計劃管理制度細則
(一)為實行工程質量目標與計劃管理制度,滿足客戶要求,提升企業信譽,在施工前訂立質量目標;在施工過程中,有計劃地進行質量管理,實現工程實物質量與歸檔資料達到預期質量目標。
(二)為實施質量目標初步策劃,每一個投標(含議標)工程在投標前都須進行質量目標初步策劃,由合同經營部門根據情況與甲方約定。
(三)對質量目標的確認,每一個已中標項目在考慮制定質量目標時,須制定一個滿足合同約定目標且不低于市樣板(含市樣板)以上的質量目標和保證質量目標措施(或方案)。
(四)為實現施工質量目標,應根據規定及工程的復雜程度,確定項目部主要人員。在選擇合作自然人時要重點考慮和提出具體約束條件。
(五)在施工質量目標的控制中,要從制定、實施、到完成須做好每一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現場制定施工過程控制措施。并有計劃地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六)進行管理上的計劃:要實行施工技術、組織和時空三要素的計劃。包括:
1.施工方案的選擇;
2.材料、半成品、工程設備的采購方案;
3.施工機具的選擇;
4.工程分包、勞務分包或其他分包計劃的確定;
5.施工現場準備計劃及施工平面布置方案;
6.質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方案的部署。
(七)現場項目重點對質量控制進行以下四方面的計劃:
1.現場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的確認和控制方法;
2.現場質量通病的確認和控制方法;
3.現場項目的特定難點的識別和控制方法;
4.現場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和新設備的過程的識別的控制方法。
(八)為實現工程實物質量與歸檔資料達到預期質量目標,現場要做好施工關鍵工序、特殊過程和中間過程的檢驗和確認及證明過程運行和產品符合要求的各類證明資料和記錄,并辦好工程竣工驗收。同時要執行現場國家規范、行業規定及本企業相應的管理程序和制度。
(九)實施目標計劃管理,當工程主體結構完成至50%左右時,根據工程結構質量情況,由公司質安技術部確認后把工程推薦參加結構優良樣板工程評選(不能在結構封頂后申報);項目部按照規定時間、條件,填好(市優良樣板工程評選推薦表),經質安技術部檢查后及時申報,通過工程技術資料審查工程現場實物驗評,評選初當年度市優良樣板工程。然后按成立條件向上申報省級、國家級優良樣板工程。
(十)建立質量目標考勤制
1.被考核對象努力完成公司下達的質量目標,并達到目標且考核結果達到優秀的,將按公司文件規定進行獎勵,對未達到目標或考核不合格的進行相應處罰。
2.對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外人或集體進行獎勵,對造成質量事故的將根據事故的程度進行處罰。
3.對拒絕接受公司有關部門提出的質量整改要求,或整改不及時,甚至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強行施工,造成質量事故的,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政府有關部門處理。
五、質量技術交底制度細則
(一)質量技術交底(以下簡稱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部位、工序(特別是關鍵部位、重點工序),施工圖紙內容、設計要求,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工藝,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安全要求及其技術措施,施工規范及工藝標準要求,對新的、特殊(復雜)結構施工或應用新材料、新技術和新的施工方法(工藝),以及圖紙會審提出的有關問題及解決辦法等。技術交底應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詳細的、有針對性的技術交底。
(二)技術交底應以設計圖紙、現行國家標準、規范、規程、現行行業標準,上級技術指導性文件和企業標準為依據,針對工程的特點和要求,在施工前做好技術交底內容的書面記錄(當一張表格不夠用時可增加附表),交底人、接受人必須簽字認可,同時作為技術資料存檔備案。
(三)各工序工種的施工必須按方案及有關技術標準要求進行詳細的質量技術交底,未進行交底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四)技術交底由現場負責人進行組織,由施工方案編制人員(技術負責人)主持。施工員、質量管理員、作業班組長接受交底,并由各方簽名確認。
(五)施工員、質量員按方案措施要求到各施工作業部位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交底,以確保達到質量要求。
(六)對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以及施工難度大,結構復雜的專項方案技術交底,由公司總工或質安技術部進行質量技術交底。
六、工程技術復核制度細則
(一)為實行工程技術復核制度,以預防為主;在施工前及施工過程中,須加強技術檢驗復核以保證施工質量,防止各類工程事故的發生。
(二)工程技術復核的依據是:設計施工圖紙及其說明、設計變更通知單、施工規范、技術操作規程、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以及有關的規定。進行技術復核時,要以上述有關技術文件為依據,對工程認真進行技術檢驗復核。
1.工程技術復核的主要內容有:
(1)工程定位:
①平面位置定位;
②標高定位。
(2)主要技術尺寸:
①各軸線(龍門架)的位置和標高;
②樁基定位;
③設備基礎的位置和標高;
④結構模板的軸線、斷面幾何尺寸和標高;
⑤預制構件的型號、安裝位置和標高;
⑥主要管道、溝的位置、標高和坡度。
2.建(構)筑物的垂直度控制及觀測。
(三)工程技術復核分級進行。工程技術復核首先由項目現場施工員自行檢查,現場施工員自檢后,再根據工程的規模分別由分公司或公司質量部門進行復核。
(四)工程定位、基線復核
1.對于占地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二十層以下)的工程基線復核工作,在現場施工員開線定位后,由分公司負責工程定位的檢驗復核。
2.對于占地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二十層以上)的工程基線復核工作,在現場施工員開線定位后,由分公司會同公司質量部門進行基線復核工作。
(五)重要工程、特殊工程的工程技術復核工作,公司總工程師可根據具體情況指定由分公司或由公司質量部門負責。
(六)工程技術復核的原始基準點,包括坐標控制點、主軸線控制點、各軸線控制點、水準控制點、垂直度觀測控制點等,均由工地現場負責建造和保護。
七、工藝標準與樣板墻(間)作業制度細則
(一)每單位工程對于工作量大、工藝相同的模板、鋼筋、混凝土、砌磚、裝飾、門窗工程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分項工程,應按建筑施工工藝標準的要求做樣板墻(間)。各施工作業班組必須按樣板間標準要求進行施工作業。
(二)樣板間必須報分公司檢查驗收符合要求后才能生效。
(三)所有樣板間設置必須在該施工作業全面鋪開前完成。各工程分項質量必須達到樣板間質量標準。
(四)現場實施施工工藝標準操作掛牌制,所有施工作業部位必須掛設施工作業牌,作業牌應標明班組名稱、作業部位、作業內容,以便監控檢查。
(五)現場辦公室內應標注樣板間所在位置,樣板間實物還應掛牌標志。
(六)對施工現場未按規定設置樣板間及施工作業區(部位)未掛施工作業牌的,將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細則
(一)檢驗和試驗是防止不同檢驗和試驗狀態的建筑材料、構件的錯用、誤用或質量未達到合格的工序轉入下工序,以保證工程質量。
(二)現場所有的建筑材料、構件、施工質量均須經過檢驗和試驗。
(三)要求所有的建筑材料、構件、施工質量的檢驗和試驗須標明狀態,即有四種:未經檢驗;已經檢驗合格;已經檢驗待決定;已經檢驗不合格。
(四)現場對進場的建筑材料、構件按品種劃分放置地點,由材料員掛上顯示檢驗狀態的標牌,對經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件,要將其封存,作為檢驗和試驗狀態的標識。未按規定檢驗或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半成品,項目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不得進入施工工序。
(五)凡試驗的建筑材料、構件,項目部應檢查在試驗報告中記錄數據,作為材料、構件、施工質量是否合格的標識。
(六)混凝土試塊養護要求、現場標準養護室的設置按現行地方標準規定執行。
(七)現場的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經檢驗后,由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中檢查結論一欄填寫“合格”或“不合格”,簽名和注明日期,作為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經檢驗和試驗是否合格的標識。
(八)分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在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合格的基礎上,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在分部工程驗收記錄的驗收意見填寫同意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由分公司經理或質安技術部經理簽名確認,作為分部工程的施工質量經檢驗和試驗是否合格的標識。
(九)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施工質量經施工單位、設計單位、顧客(甲方)、監理單位檢驗和試驗后,由以上單位項目負責人或代表在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上填寫意見并簽名作為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施工質量經檢驗和試驗是否合格的標識。
(十)單位工程的施工質量經施工單位、設計單位、顧客(甲方)、監理單位檢驗和試驗后,由以上單位有關人員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記錄(5.2之m)欄綜合驗收結論填寫“合格”,簽名,填寫日期及蓋上公章,作為單位工程的施工質量經檢驗和試驗狀態的標識。
九、隱蔽工程驗收管理制度細則
(一)質安技術部參與重點工程、大型工程的基礎部分、首層結構、轉換層、天面等部位的隱蔽工程的驗收。
(二)總工參與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隱蔽工程的驗收。
(三)分公司、項目部檢查督促項目部組織的隱蔽工程驗收。
(四)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重點工程、大型工程地下室底板、主體結構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隱蔽工程的驗收。
(五)施工員(施工主管)負責組織主持一般隱蔽工程的驗收。
(六)質量檢查員負責檢查隱蔽工程的工程質量。
(七)施工員負責組織人員糾正、處理在檢查、驗收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部位。
(八)隱蔽工程驗收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組織各方包括現場監理等有關人員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步施工作業。
(九)資料員負責保存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十、分項工程工序交接驗收制度細則
(一)在建工程項目部必須做到:在上一道工序(分項工程)完成后,該工序的施工班組向下一道工序(分項工程)的施工班組辦理的驗收手續。
(二)工序交接驗收程序由施工員組織主持,交接班的班組長和(兼職)質量檢查員參加。
(三)在交接驗收過程,發現上一工序的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施工員應要求上一工序及時處理,處理合格后才能交接。
(四)分項工程符合質量要求和有關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交、接雙方施工班組長填寫《工種(工序)間交接質量檢查記錄表》,表中要有明確的施工質量合格的接班意見,由施工員、質量檢查員和班組長簽名。
(五)在建工程的關鍵過程需要主管部門參與的項目部必須根據施工質量管理要求,請相關主管理部門主持或參與。關鍵過程、特殊過程、隱蔽工程的檢查和驗收必須按驗收規范和驗收手續進行。
(六)質量檢查員將《工種(工序)間交接質量檢查記錄表》交由資料員保存。
十一、工程后澆帶及施工質量否決權制度細則
(一)根據國家規范、強制性條文標準、公司制度,實施工程后澆帶施工質量否決制度。
(二)在公司每月安全、生產、質量、文施綜治檢查中實施后澆帶質量否決制度,即后澆帶施工質量不合格,整個質量部分的得分為零。
(三)質量驗收違反強制性條文將按照建設部令81號《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進行處罰。
(四)對不執行現行工程建設標準,造成工程質量事故和隱患的,應以現行工程建設標準為依據進行處罰。
(五)未進行結構實體抽測的工程,不得辦理主體結構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十二、工程資料管理制度細則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
(二)凡新開工程,在開工初期,由質安技術部向分公司、項目部進行技術資料和竣工檔案歸檔要求交底一次,組織工作由分公司、項目部負責。
(三)各項目部應將資料工作納入生產會議的檢查內容。檢查方法:對照公司ISO-9001質量體系文件《質量記錄管理程序》,檢查各級有關人員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執行程序的情況。
(四)施工現場的施工員、計劃員、材料員、試驗員、質安員等,必須按質量記錄管理程序每月向資料員移交一次有關資料。
(五)資料員要認真執行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前資料送審和預驗收前七天資料送審的規定,必須按時將資料送回質量管理相關部門審查。
(六)質量管理相關部門應堅決執行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前和工程竣工驗收前資料審查的制度。凡是資料不齊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給予辦理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手續。
(七)質量管理相關部門對現場資料檢查,采取定期(季度質安檢查)和不定期(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法,以加強現場資料的管理。
(八)公司質安技術部定期召開資料員會議,貫徹上級文件精神,交流業務知識和加強聯系與溝通。
十三、工程竣工預驗收及工程移交制度細則
(一)工程預驗收前,建筑安裝工程應按合同及設計施工圖紙要求,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如屬甩項或二期裝修的項目,應預先由項目部與顧客(建設單位)辦理有關甩項手續或二期裝修委托函。
(二)項目部資料員在辦理預驗收前七天負責將有關竣工工程技術資料送到質安技術部,質安技術部審查后,應將審查結果通知項目部,項目部根據資料審查結果和工程質量完成情況,通知總工辦,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預驗收。
(三)質安技術部主持工程預驗收,預驗收過程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廣東省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要求,做到一全(全部完成合同規定的內容)、二無(無裂、無漏)、三通(水通、電通、管通)、四凈(墻面、地面、門窗、窗臺腳線潔凈)。在預驗收過程中對存在問題提出的整改意見,限期整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做好預驗收整改記錄,并組織整改。
(四)竣工驗收前,由項目部對預驗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見整改完畢,經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后,在竣工驗收前連同工程概況小結,預驗整改記錄上報工程部。
(五)工程技術資料經質安技術部復查符合要求后,由項目部按《建設工程驗收及備案工作意見》的要求填寫《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申請表》。由項目部資料員按規定,在工程計劃竣工驗收日期20個工作日前,將資料送往監理公司審核。
(六)質安技術部收到顧客(建設單位)通知后,組織有關單位、部門及人員在工程現場進行驗收。項目部做好并保存有關記錄。
(七)參加驗收的人員:總工程師、質安技術部、分公司、項目部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參加。
(八)顧客(顧客指定代表)主持竣工驗收會議。項目負責人對工程施工作全面介紹,提交工程竣工技術資料和介紹質量控制資料及分部工程驗收情況。各參加驗收的單位、部門在驗收會議上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價,并分別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上簽名、蓋章。
(九)對驗收會議提出的整改意見,項目部負責人應迅速組織整改,公司工程部督促跟進。
(十)項目通過驗收后,由項目負責人、項目資料員迅速辦理相關的移交手續,并按規定移交工程檔案資料。
廣州機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