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碼:2312-440113-04-01-646303
穗番發改投批〔2024〕138號
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報來《關于番禺區新造鎮曾邊村龍舟塢工程的立項申請》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滿足番禺區新造鎮曾邊村龍舟存放需要,同意你單位報來的番禺區新造鎮曾邊村龍舟塢工程項目建議書。
二、項目地址:該項目位于番禺區新造鎮曾邊涌右岸新廣路以北。
三、項目的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計劃在番禺區新造鎮曾邊涌右岸新廣路以北開展龍舟塢建設工程,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拆除現狀堤岸,新建龍舟塢、混凝土擋墻、親水平臺、連接臺階,設置2米寬步級,恢復堤頂道路、龍舟出口段護坡,種植臺灣草等。具體工程需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該項目估算總投資約398.62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11.21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68.43萬元,基本預備費18.98萬元。資金來源由區財政資金解決,從思科項目征地拆遷成本列支。
五、本項目后續無需向我局申報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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