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碼:2020-440113-84-01-067164
穗番發改投批〔2023〕101號
廣州市番禺區何賢紀念醫院:
你單位報來《關于調整何賢紀念醫院舊建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申請》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該項目于2020年11月取得《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何賢紀念醫院舊建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穗番發改投批〔2020〕262號),由于項目建設規模及建設內容發生較大變更,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原則同意調整何賢紀念醫院舊建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項目地址:該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清河東路2號(番禺區何賢紀念醫院內)。
三、調整后的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計劃對廣州市番禺區何賢紀念醫院部分建筑物進行拆除、新建及改造,拆除建筑面積約5985.8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積約9592.05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積約15223.08平方米,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拆除原門診樓、康復科3、醫技樓1、醫技樓2、值班室和門樓;新建醫技樓、連廊和中庭;改造住院樓、住院副樓。另局部加固舊建筑,改造建筑外立面、室外設施,公用配套工程,醫療專項建設及配套設施等。具體工程需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調整后的項目估算總投資約14045.05萬元。資金來源:按照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番府十八屆78次〔2023〕28號)解決。
五、取消原穗番發改投批〔2020〕262號批復。
六、招標方式。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七、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附件:項目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項目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何賢紀念醫院舊建筑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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