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碼:2403-440113-04-01-812282
穗番發改投批〔2024〕124號
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來《關于申請審批番禺區老舊小區共用用水設施改造項目(第二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解決番禺區29個老舊小區供水管道嚴重老化問題,保障居民飲用水質量和安全,提高群眾生活水平,同意你單位報來的番禺區老舊小區共用用水設施改造項目(第二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項目地址:該項目位于番禺區大龍街、大石街、洛浦街、石樓鎮、鐘村街、市橋街范圍內。
三、項目的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計劃對番禺區大龍街、大石街、洛浦街、石樓鎮、鐘村街、市橋街共計29個老舊小區共用用水設施進行改造,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新建DN25~DN300不等的埋地供水管道約35.35千米、DN20~DN150不等的明敷管道約116.46千米,一體化二次加壓泵站21座,拆除原有水表并新安裝智能遠傳水表共6768個等配套工程。具體工程需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該項目估算總投資約9839.32萬元。資金來源:按照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辦理通知》(辦文編號:政府請示[2024]197號)解決。
五、招標方式。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六、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附件:項目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項目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番禺區老舊小區共用用水設施改造項目(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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