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2〕41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番禺區重點建設項目考核辦法(試行)》業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番禺區重點建設項目考核辦法(試行)
為提高我區重點建設項目管理水平,加快工程建設進度,根據《番禺區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范圍
區政府確定并公布的年度區重點建設項目。
二、考核獎勵對象
年度區重點建設項目業主單位。
三、考核依據和內容
以區政府本考核年度公布的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為考核依據。
以年度項目建設形象進度情況、年度項目投資情況、項目基建程序、重點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項目管理、投資控制、資金爭取、廉政建設等為考核內容。
考核實行扣分制,考核指標包括年度項目建設形象進度、年度項目投資計劃完成率、項目基建程序、項目工程質量、項目管理、投資控制等方面,基本分100分。
(一)年度項目建設形象進度。如無特殊情況,未完成年度項目建設形象進度計劃的扣10分。
(二)年度項目投資計劃完成率。
1.完成年度項目投資計劃90%(含)以上的不扣分。
2.完成年度項目投資計劃75%-89%的扣10分。
3.完成年度項目投資計劃60%-74%的扣20分。
4.完成年度項目投資計劃60%(不含)以下的扣30分。
(三)項目基建程序。不符合項目基建程序要求的扣2分。
(四)項目工程質量。項目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扣2分。
(五)項目管理。
1.每月30日前未報送當月重點建設項目月報表的,每次扣10分。
2.報送的重點建設項目月報表內容出現重大錯漏的,每次扣10分。
3.遇有調研任務時,項目單位未按要求及時提交調研材料的,每次扣10分。
(六)投資控制。項目投資超概算10%的扣2分。
(七)在建設項目中出現嚴重違反廉政建設的或當年出現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八)有以下情況之一,可予以加分獎勵。
1.超額完成年度項目投資計劃的加5分。
2.項目管理獲市或市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的每次加5分。
3.項目爭取到市級及以上政府財政性資金,500萬元(含)以上的每次加10分,500萬元以下的每次加5分。
四、考核組織
成立考核工作組,由區重點建設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區直有關部門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考核工作組結合考核工作需要,組織實施抽查評價工作,考核結論經考核工作組討論,由區重點建設領導小組審定。
五、考核結果及使用
(一)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75~89分,含75分)、合格(60~74分,含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類。
(二)考核結果為優秀或良好的項目,在安排我區重點工程建設任務時予以優先考慮。考核結果被評為不合格的項目,由區重點建設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報區政府審批,不再納入區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同時取消綠色通道待遇。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分為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每年6月、12月由區發改局布置項目牽頭責任單位組織項目單位自評,由項目牽頭責任單位將項目單位自評結果及有關材料和依據上報區發改局。
(二)每年7月份、次年1月份由項目考核組完成對項目單位的考核,提出初步考核結果報區政府審批。
(三)按考核結果由區重點建設領導小組進行公布。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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