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1〕5號
廣州重大裝備制造基地(大崗)港口大道工程項目是省市重點項目,計劃在2011年動工。現就該項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廣州重大裝備制造基地(大崗)港口大道工程項目范圍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有關文件確定。
二、廣州重大裝備制造基地(大崗)港口大道工程項目用地涉及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由大崗鎮人民政府依照國家、省和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三、廣州重大裝備制造基地(大崗)港口大道工程項目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以及征地拆遷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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