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12〕34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廣州市番禺區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廣州市番禺區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2010〕33號)、《廣州市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穗府〔2012〕68號)和《廣州市番禺區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番府〔2012〕88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圍
我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區府直屬各部門,共52個。
二、考核內容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情況。
(二)行政服務效能情況。
(三)科學民主決策情況。
(四)制度建設情況。
(五)行政執法情況。
(六)政務公開情況。
(七)行政監督情況。
(八)防范化解社會矛盾情況。
(九)“一票否決”情況。
三、組織領導
區政府設立的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是區依法行政考核的領導機構,負責組織全區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具體考核工作由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法制辦)牽頭會同區監察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直屬機關黨工委、區編辦和區政務辦等部門組織實施。
四、考核方式
依法行政考核應當堅持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重點考核與全面考核相結合、內部考核與外部評議相結合、書面審查與現場檢查相結合。
日常考核采取如下方式進行:
(一)召開座談會,了解行政執法的情況和研究執法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查閱行政執法案卷。
(三)組織專項檢查、現場抽查。
年度考核采取如下方式進行:
(一)審閱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報告、聽取工作匯報。
(二)查閱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會議記錄、文件資料、統計報表及行政執法案卷材料等。
(三)組織專項檢查、現場抽查。
(四)聽取有關單位的意見。
五、考核等次
依法行政考核實行得分制,其中日常考核分值占30%。本方案確定的考核內容滿分為100分,但符合《廣州市番禺區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可另行加分。根據考核所得分值情況,分為優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75分以上不滿90分,含75分)、合格(60分以上不滿75分,含60分)、不合格(不滿60分)四個等次。
六、考核工作安排
(一)日常考核工作已于3月份開始,由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法制辦)通過走訪、座談、檢查行政執法案卷、專項執法檢查等方式開展。
(二)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1.自評。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府直屬各部門根據本方案中的考核內容和指標體系(評分標準)進行自評,將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歸納整理,認真分析,提出解決辦法,并撰寫自評報告及填寫《番禺區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標體系(評分表)》(詳見附件2),于2012年10月25日前通過電子公文交換系統報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法制辦)。未在上述期限內提交的,不能評為優秀。
2.抽查。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各單位自評的基礎上,抽出6個單位進行現場評查。被抽查單位須按抽查通知的要求準備好相關材料以供查閱。
3.考評。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對考核對象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提出擬考核等級意見并報區政府審定。
七、考核結果運用
根據《廣州市番禺區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的規定,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區政府審定的考核結果通知考核對象,抄報本級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并在考核工作結束后30日內向社會公布。同時區政府將其作為依法行政報告的內容之一報告本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落實科學發展觀考評體系,與獎勵懲處、干部任免掛鉤。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己私Y果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該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本年度的評優資格,并責令該單位提交書面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連續兩年不合格的單位,按規定程序對行政主要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給予誡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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