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番禺區簡政強區事權下放承接工作方案》業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原則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番禺區簡政強區事權下放承接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
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簡政強區(縣級市)事權改革的決定》(
穗字〔2011〕8號),
做好市級下放事權的對接工作,根據
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簡政強區(縣級市)事權改革的實施意見》(
穗辦〔2011〕5號)和廣州市簡政強區(縣級市)事權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推進簡政強區(縣級市)事權改革的工作方案》,
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省委十屆八次全會精神為
指導
,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按照廣州市委、市政府簡政強區事權改革工作的統一部署和“一個政府、多個環節”的行政管理理念,認真做好下放事權承接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著力
形成以政府為面向公眾提供服務的主體,政府各部門快速聯動運作,對公眾提供整體化公共服務的新型行政工作機制,
加快建設服務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潔政府,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緊密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認真做好下放事權承接工作的順利過渡
,
盡快建立與管理體制調整相適應的工作機制,確保市級下放的事權“接得住、干得好”,
充分釋放發展潛力,促進我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三、主要內容
(一)梳理下放事權,制定相關辦事標準、辦事流程
各下放事權的實施主體主動與市政府部門溝通、配合,做好事權下放的銜接工作,盡快梳理各事權涉及的具體行政、服務事項數量、類別、法律法規依據、
申請對象、辦事標準、
所需材料和材料要求、示范格式、自由裁量幅度、辦事流程、法定辦事時限、
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等。同時做好政務公開工作,
增強辦事透明度,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盡快形成程序最簡、時限最短、效率最高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發揮各下放事權實施主體的積極作用,滿足辦事群眾的需求。結合梳理情況填寫《廣州市簡政強區下放事項報表》,報區政務辦列入區“一站式”網上行政許可服務系統中迅速開發,確保工作的延續性。
(二)完善鎮(街)政務服務中心組織架構,落實更多下放的事項對鎮(街)的下放或授權,提高基層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水平
各下放事權的實施主體和各有關單位,要根據“下放的事權原則上全部進入區審批服務中心辦理”的要求,盡快擬定下放鎮(街)辦理的事權目錄,報區政務辦備案。各鎮(街)也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提出承接要求,逐步擴大鎮(街)政務中心窗口的工作范圍。要進一步推進
鎮(街)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體系建設,逐步建立科學合理、行為規范、機制健全、運轉協調、廉潔高效的區、鎮二級便民利民政務服務工作體系。要賦予鎮(街)政務服務中心向公眾直接提供政務服務的合法地位,街(鎮)政務服務中心
是
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在鎮(街)黨(工)委和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區政務辦的業務指導。
各事權下放實施主體要加強與區政務辦和各鎮(街)的聯系,制定工作規范,服務標準和考核辦法,盡最大可能將市級下放到我區的事權以及區原有的事權通過合理的方式下沉到鎮(街)政務服務中心窗口辦理,并將鎮(街)政務服務中心對口部門的窗口視作部門窗口的延伸,對外提供更為便捷的“一站式”服務。
(三)加快市、區、鎮(街)電子政務服務大平臺的建設,構建一體化運行的網絡操作平臺
以目前正在進行的“一站式”網上行政許可服務系統的升級改造為契機,進一步
完善區行政審批系統及區政府門戶網站的服務功能,建立縱向和橫向合理鏈接的網絡系統,實行信息共享和辦公自動化,并實現區行政審批服務系統與市政務服務審批系統之間、區網上辦事系統與區各審批部門之間、區行政審批服務系統與鎮(街)行政審批服務系統之間、區行政審批服務系統與區電子監察系統之間的有效對接,
為下放事權電子化運作提供電子技術和網絡支持
。在整合行政審批、服務資源的基礎上,實現資源共享,通過
各下放事權實施主體和相關單位之間協同聯網和行政審批、服務全過程網上運行,確保絕大部分的下放事權按照“一門受理、聯合(并聯)審批、統一收費、限時辦結”的模式開展工作,實現一站式集中受理和辦理,直接為社會公眾提供規范、便捷、優質的服務。
(四)
推進“兩集中,三到位”改革,以企業開業和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批為重點,
推行“聯合審批”和“并聯審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關于“行政許可需要行政機關內設的多個機構辦理的,該行政機關應當確定一個機構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的規定和《
印發關于改善番禺區政務服務環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番府〔2009〕129號)以及簡政強區事權改革的要求,探索加大對“兩集中,三到位”(兩集中:將分散在幾個科室的行政審批職能歸并,成立行政審批科室,整體進入區審批服務中心;三到位:職能到位、人員到位和授權到位)改革的力度,進駐區審批服務中心的職能部門統一使用行政審批專用章,作為其受理行政審批事項的唯一印章,
進一步整合行政管理資源,壓縮審批時限。
探索“聯合審批”的工作機制,制定
《番禺區
企業開業和建設工程項目聯合審批實施方案》,
把基本建設項目的方案設計審查、初步設計聯合會審等事項納入區審批服務中心,統一收件、統一會審、統一辦理
,與下放事權中涉及的企業開業審批和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及驗收等實行“聯合審批”、“并聯審批”。對涉及多部門的審批受理轉告途徑,申請材料提交互認,聯合辦理、集中辦理審批業務的方式等作出規范,
解決審批程序繁瑣、重復提交材料等問題。
(五)升級電子監察系統,豐富電子監察內容
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功能,充分發揮電子監察系統對行政審批工作的實時監控、預警糾錯和績效評估作用,重點監督不予受理、中途退件,辦件不錄入、無一次性告知、辦件假辦結等現象,從機制上保證下放事權的規范運作,遏制在事權下放承接工作中可能滋生的腐敗行為。
堅持依法辦事,把行政審批和其他管理活動中涉及的踏勘現場、聽證等環節納入
電子監察范圍。下放事權依法需要踏勘現場的,由事權實施主體牽頭,與辦理該事項有關的單位實行
聯合踏勘,區監察局、區政務辦必要時派員參與,并將踏勘現場的記錄材料(包括現場勘驗圖、受理憑證、審查征求意見、專家論證意見等)納入區行政審批系統管理,作為辦理依據。依法需要聽證的,聽證材料(聽證申請書等)必須錄入區行政審批系統。
(六)創新用人制度,完善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
配強承接工作力量,根據承擔下放事權的工作任務,擬定完成承接工作所需要的人、財、物計劃,報區政府統籌解決。進一步研究修訂我區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優化事權承接單位的人力資源配置,確保事權下放后“接得住,干得好”。
(七)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完善評議考核機制,規范問責程序
根據下放事權的行政執法要求,完善下放事權委托執法的手續,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對下放事權運作情況的評估機制,及時掌握下放事權的運行效果。堅持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追究。建立全區統一的政務服務評價機制和績效評價機制,對全區所有政務服務窗口統一安裝評價系統,統一配發評價器,并與區監察系統和區行政審批服務系統聯網。制定下放事權工作的評議考核辦法和考核評價指標,強化考核指標對簡政放權改革的導向作用。各事權實施主體以及有關單位要
制定和完善行政審批、行政服務工作規程、行政審批監督管理、行政審批專用章管理、工作人員行為規范、行政審批、行政服務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確保下放事權的行使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四、組織領導及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保障下放事權對接工作的妥善實施,區政府決定成立簡政強區事權下放承接工作領導小組。簡政強區事權下放承接工作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各下放事權實施主體和各有關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健全工作機制,充實人員力量,指定一名分管領導全面負責下放事權的承接工作,并安排專人負責各項具體業務的實施
。
(二)責任分工
區監察局:
負責升級區電子監察系統,
監察“兩集中,三到位”改革的工作進度,研究和探索“兩集中,三到位”改革后的權力運行監督機制;對進入審批服務中心和實行網上辦理的下放事權全過程實施效能監察,重點監督事權實施的公開程度、服務質量、工作效率,嚴肅查處事權實施過程中不公開、不作為或亂作為等違法違紀行為,確保下放事權不被濫用。
區財政局:根據下放事權研究提出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和經費劃轉的辦法,研究制定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完善市、區財政分配體制的意見,使我區的財力與所承擔的事權相匹配。
區編辦:擬定
推進“兩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總體工作方案,指導、協調“兩集中,三到位”的改革;審定各單位根據本方案提交的集中辦理行政審批業務機構的工作方案,負責界定承接各下放事權的具體工作機構,依法調整各事權下放實施主體以及相關單位內設機構的職責劃轉;明確鎮(街)政務服務中心的機構性質、職能和人員編制。
區法制辦:協助界定承接各下放事權的具體工作機構,指導承接機構建立相關工作制度;擬定對下放事權的行政執法工作責任制,協助各下放事權實施主體完善行政執法手續;
協助區政務辦對各下放事權實施主體以及相關單位制定的
辦事標準、辦事流程等進行合法性審查,協助完成優化行政審批流程的工作,促使相關單位依法辦事。
區政務辦:牽頭負責推進全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統籌規劃全區行政審批信息網絡平臺,推進跨部門、跨層級統一互聯的行政審批、服務平臺建設,配合區監察局
升級電子監察系統;牽頭推進市、區、鎮(街)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升級“一站式”行政審批服務系統,建立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和磋商機制;
完成優化行政審批流程的工作,根據各下放事權實施主體以及相關單位提供的《廣州市簡政強區下放事項報表》,梳理電子業務流程,納入區“一站式”網上行政許可服務系統中開發受理及審批,將下放事權盡可能實現網上辦理;草擬
《番禺區企業開業及建設工程項目聯合審批實施辦法》,建立全區統一的政務服務評價機制和績效評價機制,會同區監察局起草承接下放事權工作的評議考核辦法,制定考核評價指標,報區政府審批;
協助區編辦推進“兩集中,三到位”改革。
各下放事權實施主體
:主動與市政府部門溝通、配合,做好事權下放的銜接工作,確保工作的延續性;梳理下放事權,制定相關辦事標準、辦事流程等;為電子政務提供合法、準確的政務數據資源;按照區編辦擬定的
“兩集中,三到位”改革總體工作方案,擬定本單位的
“兩集中,三到位”改革方案;擬定下放鎮(街)辦理的事權目錄,報區政務辦備案;根據本單位承擔下放事權的工作任務,擬定完成承接工作所需要的人、財、物計劃,報區政府統籌解決。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推進
鎮(街)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體系建設,梳理本級事權行政便民服務事項,制定相關辦事標準、辦事流程,提出下沉事權的工作方案,提出設立本鎮(街)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機構方案報區編辦審定。
其他相關單位:配合區法制辦和區政務辦對全區第四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保留的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特別是與市級下放事權有關的事項
完成優化行政審批流程的工作;按照區編辦擬定的
“兩集中,三到位”改革總體工作方案,擬定本單位的
“兩集中,三到位”改革方案;擬定下放鎮(街)辦理的事權目錄,報區政務辦備案。
五、時間安排
貫徹落實簡政強區事權改革的工作要統一部署,分步實施,具體按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
階段(2011年4月15日—5月31日,已完成)
主動與市政府部門溝通、配合,做好事權下放的銜接工作。界定我區承接各下放事權的具體工作機構,明確相關事權的工作性質、包含具體事項的數量、行政行為類別、法律法規依據、
申請對象、所需材料和材料要求、示范格式、辦事標準、
自由裁量的幅度、辦事流程、法定時限、
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等,填寫《廣州市簡政強區下放事項報表》。《廣州市簡政強區下放事項報表》、
集中辦理行政審批業務的工作方案、鎮(街)政務服務中心設置方案、電子監察系統升級方案等要在
5月20日前報送相關機構。
(二)組織實施階段(
2011年6月1日—7月10日)
草擬
《番禺區企業開業和建設工程項目聯合審批實施辦法》,區政務辦會同區監察局起草承接下放事權工作的評議考核辦法,制定考核評價指標,報區政府審批。擬定對下放事權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行政執法手續。擬定“兩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總體工作方案,啟動“兩集中,三到位”改革。構建完成市、區、鎮(街)一體化運行的網絡操作平臺,完成行政審批系統和電子監察系統的升級改造工作,調試完成各項業務流程。下放事權原則上進入區審批服務中心辦理。
(三)檢查驗收階段(
2011年7月11日—7月20日)
簡政強區事權下放承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區監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編辦、區法制辦等單位對下放事權的承接工作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機構、人員、職能職責、項目、授權落實情況、相關制度建設情況。
區監察局負責對下放事權承接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對簡政強區事權改革工作的認識
簡政強區事權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增強經濟社會發展活力,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重要舉措。有關單位一定要切實加強領導,強化改革責任意識,把承接下放事權作為今年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精力抓緊抓好。
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要深督促、勤指導、嚴審核,確保改革任務圓滿完成。
(二)
強化協調指導,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措施
簡政強區事權下放承接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
協調
指導,
及時掌握事權下放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組織開展調研督查,確保事權下放承接工作有序開展、運作順利。有關責任單位的“
一把手”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指導每個環節的工作,并按照總體要求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追究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行為。
各鎮(街)政務服務中心
對于新承接的管理權限和服務事項要大力宣傳,引導廣大群眾和企業等服務對象就近、方便辦事。
(三)嚴肅組織紀律
區監察部門要適時組織檢查組,對各鎮(街)、各部門的行政審批服務和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對貫徹落實廣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不夠堅決,對應接而不接的、承接不徹底的,要通過約談、通報批評等形式及時給予糾正;對名義上承接實際上不執行的、沒有建立相關責任制度導致下放事權行使走樣甚至亂審批、亂行使的人和事,要從嚴查處,嚴肅問責,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確保事權下放承接工作規范運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