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五次會議第76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吳雋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優化景觀大道交通信號燈設置的建議》(第76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研究辦理,并在5月23日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目前景觀大道(景觀大橋至市良路路段)屬于我區基建中心統籌的《番禺區景觀大道(蓮花大道-S362線)工程——沙灣段(K5+636.8-K8+698.673)》范圍,在項目施工前、施工期間、開通前及開通后,我局均積極與區基建中心對接,提供相關協助,強調落實所有交通設施建設方可開通。今年4月,我局再次與區基建中心及施工單位現場檢查,提出相關整改意見。
由于目前該項目尚未完成建設,交通信號燈、電子警察及交通監控等設施均未移交我局,我局暫未能實施“綠波帶”設置。同時,基于該工程涉及前端硬件建設內容已確定,我局將結合區基建中心對該項目整改進度,指導其盡快落實“綠波帶”設置,并根據信號燈聯網聯控功能優化信號配時方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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