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五次會議第67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禤紅葵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不同道路空間停車秩序的建議》(第67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交通運輸局認真研究辦理,并在5月23日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緩解路面壓力的建議
我局一直以高壓態度嚴厲打擊違法停車行為,2024年查處違停超過30萬宗,日均查處違停量超過1000宗,有效整治違法停車亂象。同時,我局不斷更新電子警察設備,加強違停查處持續力,2025年以來已更新、新增電子警察151套,今年預計繼續更新、新增設備318套。
二、關于加強區內城市道路及其附屬設施的移交和管理工作的建議
根據《番禺區城市道路管養權責分工工作方案》,我區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城市主次干路的標志標線、機動車護欄、非機動車護欄等交安設施以及所有城市道路的交通信號燈、電子警察及交通監控維護管養工作。對于達到移交標準的道路(交安設施部分),我局積極主動對接建設單位辦理移交手續;未達到移交標準的道路,督促建設單位盡快完成整改后辦理移交手續,并做好移交前道路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時,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區內城市道路建設和移交的全鏈條對接。一是道路建設前期,積極對接建設單位,提出交通工程意見。二是道路建設期間,主動介入施工過程,進行現場施工技術交底。三是道路完工驗收階段,根據施工圖及國標規范提出意見,確保驗收質量。四是做好交通設施移交,督促建設單位在驗收通過后,盡快辦理移交手續。五是將交通設施移交后,納入交警部門交安設施維護管養范圍,并加強日常巡查,確保設施規范完好。
三、關于探索加強鎮街與公安交警部門的業務協作的建議
目前該事項還處于研究階段,我局將積極向市公安局交警部門反饋相關建議,研究新的可行工作機制。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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