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五次會議第37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李志超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調整市政道路臨時泊位收費標準的建議》(第37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交通運輸局、區公安交警大隊等單位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于5月22日進行了溝通?,F將辦理有關情況逐一答復如下:
一、關于我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停車收費標準
目前,我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收費標準按照《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番禺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停車收費標準的通知》(番發改〔2020〕123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執行。《通知》依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版)》《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實施意見》(粵發改規〔2017〕5號)、《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廣州市中心六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使用費標準的通知》(穗發改規字〔2020〕1號)及《廣州市停車場條例》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經營成本狀況依法制定?!锻ㄖ分械碾A梯式收費方式及收費標準經專家論證、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并報區委、區政府審議同意后實施。
我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全天準停泊位以自然日(0:00-24:00)為計費周期,每個計費周期內收費時段為:工作日(07:30-21:30),非工作日(10:00-21:30),其它時段不收費。泊位分為重點區域和非重點區域,實行階梯式計費,重點區域每日收費時段內第1小時4元/半小時,第2-3小時6元/半小時,第4小時起10元/半小時,單次停車最高限價132元;非重點區域每日收費時段內第1小時2元/半小時,第2-3小時3元/半小時,第4小時起4元/半小時,單次停車最高限價24元。同一車輛在同一路段連續發生2次及以上停車行為的,若相鄰兩次停車的時間間隔低于半小時,則延續前一次停車時長進行計時計費。
《通知》規定了以下情形免費或優惠停車:一是停車時長在15分鐘(含15分鐘)以內的,免于支付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停車費,但停車時長超出15分鐘的,前15分鐘納入計費停車時長。二是在每個計費周期的收費時段內,新能源汽車首次在充電專用泊位充電可以享受停車時長不超過1小時(含1小時)免費停車優惠。新能源巡游出租車還可以享受非重點區域全天準停泊位每日停放3次、每次停車時長不超過1時(含1小時)的免費停車優惠(如前述兩類車輛停車時長超過1小時的,應當按照本收費標準支付全部停車時長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停車費)。三是消防車、救護車、應急搶險車、軍警車輛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免于支付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停車費。四是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在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專用泊位停放的,免予支付停車費。若停放在非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專用泊位上的,停車費按規定標準減半支付。五是因交通管制、突發事件處置、應急搶險等需要車輛立即駛離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的,免于支付當次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停車費。其中,有未繳清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停車費記錄的車輛,不享受上述提及的第一項和第二項優惠政策。
二、關于車輛停放在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外影響交通問題
針對部分車輛停放在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外影響交通的問題,我區公安交警大隊已于2024年印發相關通知,加強對全區范圍內城市道路臨時泊位機動車違停的整治力度。為進一步加大臨時泊位機動車違停整治力度,區公安交警大隊加強與區交通運輸局溝通,將使用區交通運輸局的泊位計時抓拍設備進行違停執法。目前違法數據傳輸問題已基本解決,正在進行試點備案工作,預計備案通過后可在試點區域借助泊位計時抓拍設備開展執法。
三、關于調整我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停車收費標準
目前,《廣州市停車場條例》正在進行修訂完善,并將于近期印發。我局后續將按照新的《廣州市停車場條例》有關規定和上級部門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近年經營成本狀況,對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收費情況進行動態評估,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收費方案。
感謝您對我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停車收費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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