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五次會議第5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何菁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提升石碁鎮工業園區綜合管理效能的建議》(第5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科工商信局、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區企業建設服務中心、區基建中心、石碁鎮等單位認真研究辦理,并在5月21日與您進行了座談交流。經綜合各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園區圍蔽管理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未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廣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未經市政管理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擺攤設點、設置停車場、堆放雜物”。根據上述法律法規,圍蔽市政道路開展園區管理暫不具備可行性。
二、關于違規行駛、非法停車問題
一是我局將加強督促區基建中心等園區道路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建程序規范開展園區道路建設,確保質量達標,道路各專業順利移交管養,建管不脫離。二是我局將會同區公安交警大隊、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石碁鎮等單位加強對違規行駛、非法停車行為的執法力度,完善交通安全標識標志,做好宣傳引導工作。三是我局將會同區公安交警大隊、區基建中心等單位研究進一步完善違停抓拍電子警察等設施設備,對重點區域、重點路段的違法車輛實行全天候抓拍,通過技防手段提高違法處置效率。四是我局將會同區基建中心、區公安交警大隊、石碁鎮等單位研究進一步完善園區片區路網,避免形成“斷頭路”“瓶頸路”進而導致生成違停黑點,暢通園區出行空間。五是我局將會同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區土地開發中心、石碁鎮等單位進一步挖潛園區附近區域可用于建設公共停車場的地塊,增加園區附近區域停車空間,滿足周邊人民群眾停車需求。
三、關于無序擺賣問題
一是我局將會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區公安交警大隊、石碁鎮等單位將進一步加強違規擺賣行為執法力度,維護道路通行空間,規范道路通行秩序。二是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石碁鎮等單位將結合園區范圍群眾需求研究劃定專用擺賣區域,減少無序的占道擺賣,實現“疏”“堵”結合。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
2025年6月4日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