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五次會議第4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馮少鋒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對石碁鎮海傍村拆遷安置村民戶籍地址重新核定并修改的建議》(第4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民政局、區交通運輸局等單位認真研究辦理,并在4月30日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各會辦單位意見,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門牌地址問題歷來是人民群眾關切重點,為方便群眾落戶和滿足群眾生活需求,在石碁鎮海傍村拆遷安置區投入使用之初,我局已將安置一區小區主門牌編列為“海亞路163號”,安置二區小區主門牌編列為“海派路8號”,供群眾使用,并且相關門牌地址數據已共享至各職能部門,門牌地址數據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未出現問題,暫無修改的必要。同時,我局一直根據廣州市落戶政策及上級公安機關便民措施,為群眾辦理戶籍登記落戶。因辦理戶籍登記落戶需要群眾提供居住房屋的房產證,而海傍安置二區小區部分群眾的房屋(約150棟)暫無房產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登記條例》相關規定,目前這批房屋不能辦理戶籍落戶登記。因此,海傍村部分群眾的房屋無法辦理落戶與地址無關。
下一步,我局將持續關注海傍村群眾房屋的房產證辦理進度,配合好區國土和不動產登記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同時加大入戶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的政策知曉度。
感謝您對我區戶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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