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44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陳俊燕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流浪貓管理建議》(第44號)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相關職能部門研究辦理,并在6月28日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出臺流浪貓相關管理辦法的建議
我單位贊同您關于加強流浪貓管理的建議。目前國內暫未出臺與流浪貓管理相關的條例和規章制度。廣州市2009年頒布的《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僅針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養犬行為以及對養犬的管理活動作出規范,不包括流浪貓等動物。我分局將積極向上級部門建議,參照養犬管理的成熟做法,以人大立法的形式確定管理主體單位和日常管理措施,做到流浪貓管理有法可依。
二、關于強化源頭治理的建議
目前全市正規的寵物機構都可以為貓只提供免疫和絕育。關于流浪貓捕捉,目前我區暫無專門機構和人員。后續我分局將積極向區政府建議,研究由相關職能部門和村(居)委組織實施流浪貓捕捉有關工作。
三、關于建立救助機制的建議
目前我區已有社會組織參與流浪動物救助,2023年9月,我區首個致力于流浪動物求助、流浪動物領養的慈善“基地”——樸笛心欣慈善空間在石碁鎮成立。我分局將積極做好宣傳和指引,鼓勵更多的企業、機構、民間團體等社會組織參與流浪動物救助,并依法依規予以協助。
感謝您對我區流浪動物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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