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民政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第86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曾云珊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推行番禺區二次報銷慈善醫療救助保險的建議》(第86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番禺分中心、區慈善會等單位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6月5日進行了座談交流。經綜合各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夯實醫療救助托底功能,確保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有保障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醫療救助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對特困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符合《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辦法》規定的支出型困難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等困難群眾,按規定給予救助。據統計,2022年12月31日,我區在冊低保對象845戶1483人,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71戶159人,困難群眾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梯次減負后住院實際報銷比例穩定在80%以上,個人負擔明顯減輕。
二、不斷提升醫保服務水平,加強部門協同合作信息共享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實行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穗歲康”商業保險“一站式”結算服務,減少患者墊付費用負擔。同時加強與衛健、殘聯等部門的通力合作、數據共享等工作,充分發揮醫療保障部門的職能作用,對符合《廣州市醫療救助辦法》規定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眾,及時予以醫療救助,并加強與各類救助政策的有效銜接。
三、大力發展慈善救助項目,推動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一是積極指導全區慈善組織以制度化、標準化建設為抓手,構筑慈善發展專業化支持體系。近年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區慈善會制定了《廣州市番禺區慈善會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廣州市番禺區慈善會助學實施辦法》《廣州市番禺區慈善會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廣州市番禺區慈善會來穗務工人員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等相關實施辦法,確保慈善救助始終行走在依法依規的道路上。二是勇于開拓創新,發揮慈善樞紐平臺作用,豐富慈善救助內涵。2021年9月,區慈善會改革創新,攜手廣州人保財險正式啟動“慈善+保險”跨界合作,在省內首創將保險機制引入慈善救助工作,努力實現讓困難群眾居有所屋、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子女有書讀,提高了慈善資金的使用效益和社會效益。截至2023年5月31日,該項目已為1886宗次困難群眾提供綜合性慈善救助服務,合計發放救助款項487.1萬元,慈善救助服務惠及1100個家庭,超3200人次。其中醫療救助共144宗,發放救助金額共80.38萬元;異地務工人員醫療救助7宗,發放救助金額共13.77萬元。
四、積極聯動相關部門,探索二次報銷慈善醫療救助保險
一是堅持以人為本,減輕群眾醫療負擔。建立完善慈善醫療救助保險制度,不斷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務可及性,著力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切實避免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二是堅持統籌協調,政策助力部門聯動。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保險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銜接,發揮協同互補作用,形成保障合力。三是堅持政府主導,確保專業機構承辦。強化政府在制定政策、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等方面職責的同時,采取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方式,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優勢,提高大病保險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四是堅持穩步推進,持續探索“慈善+保險”模式。推動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和社會負擔能力等相適應,強化社會互助共濟,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堅持因地制宜、規范運作,拓寬二次報銷慈善醫療救助保險領域,推動慈善醫療救助工作提質增效,實現善款善用惠民生,慈善救助暖民心。
感謝您對我區民政服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番禺區民政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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