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區第十七屆人大七次會議第15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陳永新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農村規劃建設停車場及汽車停放的建議》(第15號)建議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進行認真研究,并與您在6月16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對農村停車場及汽車停放問題進行梳理,加強對農村停車場規劃建設的建議,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按照國家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的村莊,應編制城鎮詳細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落實規劃管控要求,在城鎮開發邊界外的鄉村地區,則應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目前,我區國土空間規劃正在編制中,大部分村莊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將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過程中,深入分析區域人口增長和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合理規劃停車場的位置和規模。
二、村莊規劃情況。番禺區村莊規劃工作于2013年6月正式開展,全區共有129條村已完成村莊規劃(或村莊整治規劃),并于2014年10月31日經區政府同意批復。通過村莊規劃或整治規劃,使農村停車場設施配套基本合理,公共服務設施齊全,交通便捷,村民生產生活方便,人居環境得到較大改善,村民生活質量有所提高,村莊環境整潔優美。
三、自2006年底開始,區農業農村局每年投入3000萬元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先后在我區的“村內道路硬底化、內街巷道路的整治、村內排污系統暗渠化、街巷路燈建設、村內環境綠化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六大方面投入近4億元實施了800余個項目建設,完善了村內公共生產、生活設施,提高了村民居住幸福度。在滿足用地與規劃限制的前提下,區農業農村局將對停車場建設項目予以傾斜和扶持。
四、根據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實施《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繼續深化若干規劃用地改革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552號),在原有用地紅線范圍布局地面停車設施和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的建設行為在滿足消防、安全等規范要求前提下,應按照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專業規范要求進行建設,不得違反道路交通、城市市容市貌、戶外廣告、物業管理、市政管理、房屋使用等有關法律規定。
五、為了進一步解決農村停車困難問題,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我市停車設施投資建設運營,推動我市停車市場化、產業化發展,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市發改委正在牽頭制定《廣州市關于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制定完成后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我局也將積極跟進該事項。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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