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民政局對區政協十四屆五次會議第75號提案的答復
王錦榮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激活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第75號)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財政局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與你們于7月29日進行了座談交流,經綜合區財政局會辦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社會組織已成為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主體。近年來,區委區政府結合我區社會組織實際,多措并舉推動社會組織培育發展與規范管理,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全區社會組織發展態勢良好,在社區服務、公益慈善、就業培訓、脫貧攻堅等社會治理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完善政策機制,激發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活力
一是完善頂層制度設計,出臺多個工作措施政策:2019年出臺《番禺區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方案》,對我區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起了極大推動作用。2020年出臺全省首個指導社區基金發展規范性文件——《關于大力推動社區基金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通過培育發展社區基金,鞏固五社聯動成果,推動社區(村)基層公益事業發展,使多元社會主體在這個社會治理共同體中既良性互動,又各盡其能、各展其長,從而最大程度激發社會創造活力,形成社會治理整體合力。
二是建立社會組織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除了對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進行評審外,加大部門聯合監管工作力度,嚴格落實社會組織雙重管理責任,初步構建起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的工作格局。
三是進一步梳理涉民政業務領域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科室,對直接登記范圍(即: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以外的其他社會組織繼續實行雙重管理體制。
二、梳理職能事項,加快政府職能轉移的步伐
2014年,經市政府審定同意,廣州市財政局貫徹廣東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根據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和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服務供給,形成改善公共服務的合力。通過競爭擇優的方式選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力量,確保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2015年,廣州市財政局轉發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的通知(穗財行〔2015〕187號),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增加到涵蓋市政府承擔的基本公共服務、社會事務服務、行業管理與協調、技術服務和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和技術性事務5大類服務共計323個項目,《目錄》體系清晰、直觀,為提高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項目透明度,引導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參與社會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指引與保障。2020年,財政部印發了《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是對原暫行辦法的全面升級,概念更加準確、主體更加明確、原則更加清晰,制度建構更加合理規范。
三、加大培育力度,提高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的能力
(一)大力培育發展社區基金。我區各鎮街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利用黨聯系群眾的先進工作方法,結合實際發動成立社區基金。截至10月底,全區共成立社區基金160個,其中橋南街、鐘村街、東環街、小谷圍街、石壁街、大龍街、沙灣鎮、南村鎮、洛浦街、沙頭街等10個鎮街實現社區基金全覆蓋,共募集資金800萬元,超額完成市民政局“到2020年底,每個區不少于10個社區基金”的建設任務,今年底前將實現全區社區基金全覆蓋。
(二)創建培育發展孵化基地。為充分發揮樞紐型社會組織作用,在區級層面,區政府撥款373萬元,建設面積2300平方米的區級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和黨建基地,對社會組織提供全面扶持,目前,孵化出殼的16家社會組織已全部實現正常運營。并已吸納36家優秀社區城鄉服務類社會組織入駐,在項目運作、日常管理、人員培訓等方面對入駐的社會組織進行“陪伴式”幫扶指導。在鎮街層面,目前,全區逐步建成區、鎮(街)、村(居)三級社會組織培育孵化基地7個,總面積逾17560平方米,入駐社會組織174家。
(三)落實財政專項資金扶持。在《廣州市番禺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資助資金框架下,發揮財政資金對社會組織的培育促進作用,自2014年開始每年區財政安排200萬元作為我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專項資金,用于資助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公益服務項目,以及獎勵評估為3A以上等級的社會組織。今年以來,專項資金共資助51個社會組織項目,項目范圍涵蓋心理健康、行業服務、公益慈善、教育衛生、體育文化、黨建等社會治理領域。積極推動司法、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加強相關領域社區社會組織建設。為支持我區社區社會組織發展,2020年區財政共安排了332萬元專項資金用于社會組織培育發展,除了上述的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專項資金200萬元外,還包括社會組織發展中心運營管理費100萬元、社會組織公共服務信息平臺7萬元以及社會組織審計工作25萬元。
(四)以“五社聯動”為抓手,推動社會組織有效參與社會治理。番禺區重視各類社會組織服務社會的作用,積極探索“五社聯動”(社區居委、社會組織、社會工作、社區企業、社區基金)工作模式,在“五社聯動”公益生態圈建設項目的統籌下,讓社會組織有序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持續為社區治理提供有效的支持。探索社區基金運作“微創投”新機制,針對社區居民需求,設立積蓄資金池,建立項目清單,用“小杠桿”原理撬動社會“大生態”資源,推動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如,區社聯會聯動南村鎮、橋南街、市橋街社區社聯會籌措社區基金115萬元開展社區微創投,征集項目申請共112份,立項項目共71個,截至今年9月共開展196場活動,涉及黨建活動、垃圾分類、心理健康、智能養老、特色社區、教育培訓等多個服務領域,吸引專業社工機構、社區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實現社區需求和社會資源的有效對接,充分發揮社區社會組織服務社區群眾、參與社區治理、促進社區和諧的重要作用。目前,全區16個鎮街社區社聯會,275個“五社聯動”村居委員會,孵化1825個社區社會組織,撬動983家社區企業,成立社區基金籌款超2000萬元,資助社區服務項目57個,舉辦活動4553場,解決社區問題2689個,服務了29萬人次,有力推動了廣大社區群眾參與社區建設和治理工作的積極性,提升了社區居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打造出基層社會治理的“番禺模式”。
四、下一步計劃
(一)嚴格實行雙重管理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壓實業務主管單位的7項責任,協調行業管理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合力提升監管能力水平;加強部門協作,進一步完善和拓展信息宣傳平臺,對我區社會組織涌現出的先進人物、優秀組織、品牌項目進行重點報道,提升社會公眾對社會組織的認可度和美譽度,共同推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二)建立健全動態管理機制,優化財政支出。抓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目錄》清單的調整優化,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由各預算單位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對《目錄》提出意見,區財政部門將根據經濟社會和政府職能的發展變化,適時進行《目錄》動態調整。進一步發揮好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的功能和作用,加大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力度,支持社區社會組織承接社區公共服務。
(三)依托樞紐型社會組織,加強社會組織培育發展。重視區社聯會、鎮街社區社聯會及“五社聯動”工作委員會這三種樞紐組織,運用好“五社聯動”工作平臺,加快培育一批獨立公正、行為規范、運作有序、公信力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社會組織,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統籌利用現有公共服務設施,以適當方式為社會組織開展服務創造必要條件,大力支持社會組織積極參與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活動。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公共服務供給中的獨特功能和作用,在購買民生保障、社會治理、行業管理等公共服務項目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
感謝你們對我區“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你們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民政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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