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第十七屆人大六次會議第88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潘建國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區級層面對廣州南站周邊“幽靈酒店”問題實施綜合整治的建議》(第88號)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業務部門認真研究,并與您在8月25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區市場監管局、區委政法委(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城市運行指揮中心等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區政府盡快出臺有針對性的規范性文件,使治理工作切實做到有章可循”的建議
廣州南站作為華南地區最大的高鐵站,是很多旅客出行的中轉站,特別隨著高鐵線路的不斷開通和客流量的增加,南站地區的旅客臨時住宿需求較大,隨之大量的出租屋以時租日租形式進入臨時性住宿場所的經營市場,給市場造成了巨大的沖擊。同時,國家和地方政府鼓勵房產進入租賃市場,2012年出臺的《廣東省房屋租賃治安管理辦法》也允許出租房屋以時租日租方式經營,使得時租日租房屋有了合法的身份,但相關管理規定的滯后使得短期租賃性質出租屋的管理問題成為全國各地普遍存在的社會管理難題。2019年,市公安局在與北京、上海、武漢、成都、深圳等城市調研交流時發現,各個城市遇到的問題都非常相似,時租日租出租屋與傳統旅館業在定位和形式上都存在交叉、重疊,除經營名稱外,無法從經營實質上進行區別。
近年來,區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和領導下,努力探究這一新興業態管理問題,就進一步規范時租日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出謀劃策,先后制定和轉發了《番禺區時租日租房屋清理整治工作方案》《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區時租日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廣州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時租日租房屋相關違法行為執法指引》《廣州市公安局關于印發加強民宿、旅館、出租屋治安管理執法指引的通知》等多份工作通知和工作指引,立足于本職,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宗旨,對全區、特別是南站周邊時租日租房進行綜合治理。下一步,我局將積極對接市公安局,全力配合區委區政府進一步規范時租日租房屋管理,強化機制建設。
二、關于“明確執法主體,優化執法流程,形成治理合力”的建議
針對南站周邊“幽靈酒店”問題突出,區公安分局對時租日租房企業未辦理營業執照、注冊名稱與實際店名不一致、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一致,以酒店、賓館、旅店、旅館等名義進行戶外廣告、網絡營銷,以及沒有登記入住客人身份信息并及時上傳等問題適用包括《廣東省房屋租賃治安管理辦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反恐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打擊處罰。近3年,我局共依法取締擅自經營時租日租房57間,責令整改62間,行政拘留54人,罰款34人;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通過日常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房屋存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過期、逃生通道被雜物堵塞或上鎖、違規用電、明火煮食、電動車違規充電、無證照經營等較突出的安全隱患共272處,現場開具《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通知書》《整改建議書》,并及時告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區市場監管局與在番禺區設立分支機構(分公司、聯絡點)的旅業網絡平臺經營者加強溝通聯系,督促其嚴格按照《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主體責任,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以及重點把好準入關口,認真審核平臺內入網經營者的資質資格;密切關注各種渠道關于旅業網絡平臺問題的投訴舉報線索,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妥善處理網絡消費投訴及糾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關于“開展排查暗訪,摸清“黑店”底數,以鏟除其繼續生存的土壤”、“充分發動群眾,開展群防群治”的建議
今年4月以來,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組織開展對時租日租房的摸排整治行動和時租日租房規范化管理的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對轄區內、重點以廣州南站核心區域的時租日租房開展“地毯式”摸排。截至7月27日石壁街轄區內現存時租日租房的房屋共274間,其中屬房屋業主自營的有3間,屬二手房東經營的有270間(其中已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176間,未辦理房屋租登記賃備案94間),已停業1間;石壁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加大了對時租日租房的日常巡查力度,建立時租日租房臺賬,積極向房屋業主及二手房東推廣“禺山智匯”APP的應用,運用大數據確保“人屋”信息鮮活,及時動態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等職能部門將進一步加強時租日租出租屋排查管理,規范時租日租出租屋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一是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將繼續加強日常巡查,將發現、告知的工作機制落到實處,加強對時租日租房的排查和信息采集工作,結合您對廣州南站周邊“幽靈酒店”亂象綜合治理的建議,改變傳統摸排方式,保持與時租日租房屋業主、周邊群眾緊密聯系,壓實房屋業主的主體責任,提高群眾對時租日租房安全隱患、正規經營的監督力度和敏感度;二是加強跨部門工作協調和溝通,建立屬地街道牽頭,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為主責單位、轄區派出所全力配合的出租屋日常管理工作機制,強化對時租日租房的業主信息、備案情況、存在隱患等相關情況的動態掌握,形成臺賬;三是嚴格打擊執法,公安機關以落實實名制登記工作為核心,結合“禺山智匯”應用為基礎,綜合運用《消防法》《反恐怖主義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法》,嚴格要求時租日租房屋經營者落實好實名制登記工作,依法取締無證經營的旅館業,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有效提升出行旅客的居住安全感和滿意度;區市場監管局也將依法查處在旅業網絡平臺涉嫌發布虛假信息的違法行為,并將涉嫌發布虛假信息的線索移交給網絡平臺所在地的監管部門,協助從源頭上斷絕網絡平臺酒店信息混亂的現象。
感謝您對我區酒店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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