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第十七屆人大六次會議第68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元幸詩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養犬管理的建議》(第68號)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業務部門認真研究,并與您在9月22日進行了座談交流,經綜合區委宣傳部、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加強文明養犬宣傳教育
派出所結合摸查掌握轄區犬只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通過集中開會傳達、上門走訪、社區集中宣傳、小區物業管理發放資料、開辦宣傳欄及進警情較多的社區開展文明養犬宣傳活動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文明養犬,自2009年7月1日 《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全區共派發文明養犬宣傳小冊子、海報等宣傳資料30多萬份,今年以來組織開展多次不文明養犬整治行動或文明養犬宣傳活動:6月23日在市橋街先鋒社區開展不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7月14日在橋南街番奧社區開展“創楓橋派出所”宣傳活動;7月31日小谷圍所聯合寵物醫院在大學城開展文明養犬宣傳活動;7月29日,區養犬辦聯合大龍所、大龍街道辦、廣東省寵物協會、在大龍街云山詩意社區開展打造文明養犬示范小區。通過廣泛宣傳養犬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營造文明養犬良好社會氛圍。2020年1月以來,番禺區委宣傳部指導區融媒體中心和各個鎮街宣傳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不斷加大關于文明養犬的新聞宣傳力度,利用電視、廣播、報紙、新媒體等平臺,以新聞報道、公益廣告及自媒體推文等方式,積極主動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關于文明養犬的新聞宣傳工作。2020年1至8月的具體宣傳工作包括:一是在節目《番禺電視新聞》《公眾視點》播出《番禺區養犬嚴格管理區有調整》等稿件1條4次;二是在《番禺日報》刊登《規范養犬先從強制防疫做起》等稿件2條;三是在電視、電臺播放《番禺養犬管理條例》《文明讓番禺更美麗之凈字篇》等公益廣告100多次;四是在新媒體推送《番禺“鏟屎官”看過來!全區三四月份免費上門為犬只注射疫苗》《最新!番禺養犬嚴格管理區有調整》等推文共12條。
二、建立犬只“戶籍”制度
自2009年7月1日《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以來,我市根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的規定設立了“養犬管理信息系統”,該系統詳盡記錄犬只、犬主的相關資料,并根據條例規定對犬只作免疫續期操作。為進一步方便犬主養犬登記,及公安機關日常檢查,于2018年開通支付寶、微信等自助登記方式及電子犬證等便民服務。自條例實施以來我區共辦理養犬登記證15216個,續期12900次。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違規養犬行為
自2009年7月1日《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施行以來,我區隨即成立區養犬管理領導小組,由1名副區長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分局),負責我區養犬管理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工作。已建立日常巡查機制,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違法、不文明養犬行為,由屬地派出所進行教育、警告和處罰;建立涉犬警情研判和跟蹤處理協調機制,分類進行跟蹤處理,確保每一宗警情都得到處理和回復;進一步發揮犬只留驗所作用,解決流浪犬、無主犬、棄養犬收容問題,在強化日常管理的同時,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區域專項整治。2020年,根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制定了《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2020年不文明養犬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番禺區公安分局關于開展2020年養犬管理專項工作集中清查行動行的通知》等方案,對我區犬只不登記、犬證過期不續期、一戶多養犬、飼養危險犬及禁養犬,遛狗不帶犬繩、不清理犬便、養犬干擾他人等不文明養犬的及無主犬、流浪犬、發生犬只傷人等涉犬警情的進行執法整治。今年以來(至8月份),公安機關組織開展全區養犬專項整治行動8次,行政處罰17宗,責令改正133宗,警告202宗。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督促各街(鎮)城管執法隊緊密結合日常市容環境秩序執法,一方面加強對公園、廣場、小區周邊等常見遛犬公共區域的巡查,及時發現查處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公共場所、人行道未即時清理犬只糞便的違法行為;另一方面,加強對繁華街區、市場、地鐵站、公交車站、學校周邊等占道經營、亂擺賣重點區域的巡查,及時對占用公共場所飼養、經營犬只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四、加強社區犬只日常管理
我區積極打造文明養犬小區工作。一是由社區物管對小區犬只作動態統計管理并將相關數據及時反饋當地派出所,對犬主派發文明養犬宣傳資料,并在各單元樓滾動播放文明養犬宣傳動畫片,將養犬管條例相關規定及法律規范等內容通報至每位犬主;二是在小區內設立遛狗區,狗公廁等服務設施,再在顯眼位置增加了一定數量的警示標識牌,以引導犬主將犬只帶入遛狗區內進行活動,減少養犬市民與非養犬市民之間的矛盾;三是把示范小區相關模式及先進經驗以點帶面向全區推廣,形做一個良好的文明養犬氛圍。今年以來,我區通過開展不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和文明養犬宣傳活動等多項舉措,將養犬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及法律規定廣而告之,使養犬行為逐步規范,大力營造社區文明養犬的良好氛圍。
五、成立專門機構,逐步規范和完善養犬管理機制
2009年7月1日《廣州養犬管理條例》實施,我區成立區養犬管理領導小組,由副區長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分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和街(鎮)也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實施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切實推進全區養犬管理工作的開展。
六、建立網絡舉報渠道,發動全民參與“文明養犬”行動
現階段我區養犬違法舉報主要依托養犬違法警情舉報,已建立涉犬警情分析核查及處置工作機制,特別是對犬只傷人舉報警情、大型(危險)犬只舉報警情,要求必須做到逐一核查,建立核查臺賬。對于代表建議的建立網絡舉報渠道,區養犬辦將認真考慮并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反饋。
感謝您對我區養犬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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