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內容: | 內容: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國家戰略。2016年后,中央、地方對新能源汽車都補貼實行普惠制,將激發新能源汽車推廣的積極性。加之日益嚴重的大氣污染,各地還會陸續出臺地方性新能源汽車政策,新能源汽車產業將呈現加快發展趨勢。2015年12月7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加強城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工作通知》。通知指出,當前我國電動汽車已經進入快速推廣應用時期,到2020年,全國電動汽車保有量將超過500萬輛。 但電動汽車的推廣,受限于充電設備等基礎設施不足。今后一段較長時間內,充電設施嚴重不足與電動汽車快速增長的矛盾還將進一步加劇。為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有效緩解充電設施嚴重不足與電動汽車快速增長的矛盾,增城、白云等區域都出現了新能源汽車租賃公司。為在番禺推廣新能源汽車應用,橋南街引進了廣州市首家、規模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專業運營管理平臺——“叮咚出行”電動汽車共享項目。項目對我區推動綠色消費、綠色出行,改善大氣環境和交通環境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一、“叮咚出行”電動汽車共享項目建設情況 (一)商業運作模式 “叮咚出行”以“兩大平臺”、“四個體系”打造電動車共享品牌,實現O2O模式的分時租賃網絡,解決“城市毛細血管”的出行需求。服務平臺將實行互聯網+新能源+分時租賃,即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會員(客戶)、車輛及充電樁(取還車站點)的互聯互通,通過大數據收集和云計算精準用戶需求,達成多元貼心服務,從而實現客戶出行成本最低化、項目運營效益大化,并實現節約資源、減少公共空間占用、節約能源,低碳減排等綜合社會效益。 (二)項目投資計劃 該項目計劃在3年內投放新能源共享出行車輛10000臺,為廣州城市圈綠色智能交通提供多元化的運營方案,并建立良好的產業生態體系。 1.互聯網平臺搭建。首期投入600萬元以上,獨立開發項目所需的互聯網運營平臺,包括智能識別控制系統、車輛遠程監控系統、云服務后臺和移動終端應用等,實現會員制管理,無人值守、自助取還、隨租隨還及智能化信息服務。 2.線下運營管理平臺建設。2014——2015年項目公司累計投入2億多元,采購新能源汽車近4000輛,其中終端銷售近1000輛,用于市民體驗、中長期租賃車輛近1000輛,截至目前,公司已投入分時租賃車輛近1000輛。自2014年以來,公司在廣州市大力開發新能源汽車運營服務網絡,通過“百店連鎖加盟”及“異業聯盟合作”的方式,目前已在廣州市各行政區建設新能源汽車體驗中心10余家、體驗門店30余家,連鎖加盟服務機構150家以上,為項目運營拓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項目發展情況 2016年9月8日開始,“叮咚出行”進入市場公測試運營,正式對外部用戶開放,通過三年來“綠動羊城”系列推廣活動和在廣州市近3000輛租售保有客戶的規模,叮咚出行項目迅速獲得廣大用戶的積極響應。 截至目前,“叮咚出行”已在番禺區建成站點超過60個,10月底前將聯通番禺客運站、廣州南站、白云機場等幾個大型交通樞紐,實現用戶的便利取還車。短短兩個月,“叮咚出行”投入上線運營車輛121臺,獲得用戶超2000人,已實現每車每天近2個用戶的共享,每車每月營收超2000元的成績。 二、“叮咚出行”電動汽車共享項目的積極意義 (一)促進區域經濟發展。該項目注冊地在番禺橋南街,輻射范圍至全市區域,是一個總部經濟項目。項目對區域GDP及稅收、就業等都有積極的貢獻。按照項目財務測算,當廣州區域實現10000輛新能源分時租賃車輛投放時,項目年產值可達5億元以上。 (二)打造番禺創新名片。響應中央的雙創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貫徹新能源國家戰略,把汽車共享模式打造成番禺區的改革創新的特色產業,同時把番禺區打造成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及商業模式創新區,打造番禺“節能、環保、創新”新名片。 (三)加強環境保護。推廣新能源車型應用,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和熱氣排放,提高城市空氣質量。 (四)加強交通保障。通過培養用戶汽車共享的用車出行習慣,優化城市交通和公共停車位置。以方便、優質和高性價比的汽車共享模式,解決用戶短途出行的痛點,為番禺居民提供便利。同時,有效遏制非法營運的摩的、黑的。 建議 作為一種全新的出行模式,“叮咚出行”電動汽車共享項目致力于打造“大交通+私人交通+共享出行”的全新交通生態體系。但在發展過程當中遇到了一定的困難和制約,需要政府給予支持和指導,促進項目的快速落地實施,在番禺區迅速建立“電動汽車共享”的樣板市場,改善番禺區交通和投資、居住環境。 一、支持項目所需的取還車站點場地建設 該項目擬在番禺區設置200個取還車網點,平均每個網點滿足8——10輛車停放。目前公司已通過商業合作方式建立了近60個站點,但成本居高不下,且選取場地存在一定的困難。如政府給予公共區域免費取還車站點場地支持,或對站點建設投入給予一定的補貼,將會促進項目快速蓬勃發展。以目前全國新能源汽車共享做得最好的安徽蕪湖為例,蕪湖當地政府對城市電動汽車共享出行項目給予了大力支持,每建成一個分時租賃站點政府補貼1萬元。 二、對商業模式創新項目給予補貼 建議相關部門針對商業模式創新成功的企業給予更多的支持和幫助,為商業模式創新營造良好的環境。例如:針對創新模式的項目,如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項目、帶充電功能的智能立體停車庫項目、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項目等,以及對運營企業購買新能源租賃車輛、設備及項目運營給予定向“融資租賃補貼”或貼息等支持。以上海市嘉定區為例,除國家及上海市的補貼外,嘉定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購買新能源物流車、分時租賃等公共領域購車給予每車4萬元的補貼。 三、制定區域性消費刺激政策 為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建議廣州市、番禺區參照各地的扶持措施,出臺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提高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購買和使用的意愿,讓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成為最大的受益者。例如,如深圳、杭州“限牌”的同時出臺“限行”政策,有效解決交通擁堵的同時刺激了新能源汽車的使用需求;北京、武漢等地出臺停車費、高速路ETC費用減免等舉措;深圳除按國補標準“1:1”配套地方補貼外,對新能源汽車的購買者給予1.5萬元/輛的“使用補貼”;部分城市對新能源汽車使用車給予充電電費補貼,等等。 |
| 問題答復: | 廖浩文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扶持區內新能源汽車共享服務平臺發展的建議”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23號)和市關于新能源汽車有關文件規定,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項目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我區鼓勵開展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等新型商業模式,支持社會資本進入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整車租賃、電池租賃和回收等服務領域。我局將積極向上級部門建議對分時租賃站點及項目進行政府補貼。 二、根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廣州市客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在廣州市內經營客車租賃(租賃車型為12座及以下,含12座客車),須到所屬轄區交通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目前,已在區交通局辦理備案手續的汽車租賃企業達到21家,備案車輛共3567輛,其中屬于電動汽車有170輛,從目前備案租賃企業情況觀察,使用電動汽車租賃車輛數已占全區的4.8%。目前我區已完成建設公用充電樁超過800支。為響應國家倡導綠色環保出行理念,今后我區將通過行業監管手段,逐步引導營運企業使用新能源環保汽型。 三、經向市發改委了解,我市對新能源汽車購車補貼已于2015年結束,從2016年開始有關新能源補貼政策正在制定修改中,現暫不接受能源補貼申請,廣州市正在全面評估上一輪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編制2017-2020年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等相關政策,加大在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工作力度,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零部件產業,加快建設充電基礎設施。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