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內容: | 理由: 番禺區相對于廣州市的其他城區城市化水平較低,人口結構因眾多外來人員相對復雜,60歲以上戶籍老年人有11萬多,目前番禺區政府資助居家養老服務對象主要是“三無”重點對象(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義務人),為200人左右。在老齡化日益嚴重的今天,老年人因社會活動水平、健康水平等下降,缺乏技術、能力和渠道獲取生活必需資源的現象隨處可見,“如何將國家資源合理、充分地用于老年人的生活”這一話題便逐步推動了社區型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廣州市近日出臺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管理辦法》中提到: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定義。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專業服務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各類社區資源,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社會化服務。 (二)番禺區當前居家養老的服務現狀基本上是:1、政府資助“三無”重點對象居家養老服務;2、利用鎮街養老院專兼職管理團隊提供操作服務;3、尚未涉及社區參與。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需求量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管理辦法》指出96%的老年人(60歲以上)需要居家養老服務,這一數據也符合“9073”(即90%的老年人家庭養老,7%社會養老,3%結構養老)對老年人服務劃分的標準推算。番禺區當前居家養老服務資助覆蓋的人群只是“三無”重點對象,遠不能滿足96%服務對象的服務需求。 辦法: 本提案根據上述背景,結合我區當前的居家養老服務現狀提出以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規劃建議: (一)建立區級養老服務資源中心。在廣州市大力提倡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背景下發展居家養老基本服務,需要有區級服務平臺作為樞紐來協調全區老年人社區服務。具體而言,番禺區老年人涉及的需求評估、服務頂層設計、資源調配及服務轉介等,都需要區級平臺做樞紐進行協調。區級資源平臺的運營建議交由區級行業協會執行,經費可參考其他地區配備。 (二)建立鎮街老年人綜合服務中心。本級中心主要功能是聯合鎮街家庭綜合服務平臺、在區級養老服務資源中心協調下為轄內60歲以上老年人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具體規劃如下: 1、中心服務分為三層:第一站是一站式社區養老服務,包括健康娛樂、文化教育等主題的老年文體活動等(可聯合家綜開展或轉介家綜開展);第二層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包括生活照料、助餐配餐、臨時托養、“平安通”等服務項目,該層屬于此類中心重點服務內容;第三層是社區老年人危機干預服務,包括虐老、臨終關懷、精神慰藉等服務。 2、中心場址特色:此類中心可與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建立在同一棟大樓或同一所駐地,便于服務就、轉介、互補,更有利于增加服務場地的居民使用率。 3、中心運營安排:此類中心可由各鎮街承接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的社會服務機構運營,可充分利用社會服務機構對社區的熟悉、資源的整合來開展,也更貼近居民需求、更充分利用資源的有效整合。運營經費可參照區補貼一點、鎮街資助一點、個人承擔有償服務等運作。 (三)整合其他社會服務機構聯動拓展其他養老項目。根據廣州市文件條例,大力提倡區內社會服務機構根據老年人需求,通過跨界合作開展聯合助老等社區養老服務項目,如聯合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街殘聯康園站等合作,為更多特殊群體老年人提供綜合性養老服務。 |
| 問題答復: | 政協工青婦組: 你們提出的“關于番禺區社區型居家養老服務”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2014年9月,廣州市被民政部確定為全國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城市之一。近年來,市政府、市社會保障工作聯席會議以及市民政局等,相繼出臺了關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的系列政策文件。其中,在2016年12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州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管理辦法》,進一步推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面、持續、健康發展。 一、設立區級居家養老綜合服務平臺 根據區政府辦印發的《番禺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番府辦〔2017〕54號)精神,在市橋街環城西路77號物業(原區水利局辦公樓)內,設立1個區級居家養老綜合服務平臺,面積約660平方米,設置養老管理員實訓、照顧需求等級評估、服務項目評估、老年用品展示等功能。目前,該服務平臺正在建設中,預計今年底可投入運營。服務平臺擬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服務機構運營,區財政已按要求落實相關運營經費。 二、設立鎮、街級居家養老綜合服務平臺 按照《番禺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各鎮、街設立1個居家養老綜合服務平臺,設置日間托管、臨時托養、生活照料、助餐配餐、醫療保健、康復護理、輔具租賃等功能設施。服務平臺可依托現在的星光老年之家、日間托老機構、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設置或根據服務功能分散設置。另外,按照與資助對象的配備比例不低于1︰50標準設立養老管理員,負責為本轄區享受服務資助的老年人制訂服務方案,跟蹤服務情況等具體事務工作,以及設施建設、運營資金申請和服務資助核實等。截至目前,全區16個鎮、街均已設立該服務平臺,養老管理員也按要求落實到位。 鎮、街服務平臺和社區服務設施可由鎮、街自主管理,也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整體或分項目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服務機構運營,鎮、街應向服務機構無償提供服務設施并依據合同撥付運營經費。鎮、街服務平臺運營經費由區政府每年補助每個鎮、街30萬元,不足部分由各鎮、街負責。 三、整合其他社會服務機構,聯動拓展其他養老項目 (一)依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服務。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通過加強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聯動,為社區有服務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包括定期體檢、建立家庭病床、上門巡診、健康管理、社區護理、轉診轉介、肢體殘疾康復訓練等綜合服務。 (二)依托民辦(或公辦)養老機構開展服務。目前,我區設有各類養老機構15間(公辦11間、民辦4間),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可依托養老機構內豐富的養老服務資源為服務對象提供居家清潔、生活照料、助餐配餐、臨時托養、精神慰藉等服務。 (三)依托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開展服務。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或其他社工機構開展,由專業社工定期為居家養老對象開展上門慰問、居家清潔、掛號預約、陪護看病等服務。 (四)依托社會化公司開展服務。目前,我區在石樓鎮、南村鎮和橋南街等單位開展試點工作,將部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項目交社會化公司運營,服務主要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健康管理、心理咨詢等。待項目運營期滿,經第三方機構評估后,視情況推廣。 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