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番禺區工業發展蓬勃,勞動密集型企業較多,因勞資糾紛引發的工人集體上訪問題時有發生,對社會和諧穩定構成一定影響。而隨著新勞動法的頒布實施、工人維權意識的提高、一些別有用心的境內外組織的滲透干擾等因素影響,近年我區勞資糾紛中工人的訴求已從以往單純的追討欠薪和經濟補償金,逐漸發展成為追繳“五險一金”、提高工資福利待遇等,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追繳社保、公積金問題。2008年新《勞動法》及其實施條例的頒布,更加嚴格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我區現在絕大部分企業也遵從有關規定為員工購買“五險一金”。但在新勞動法實施前,雖然相關法律法規也規定了用人單位要為員工購買社保等問題,但由于歷史原因及企業、工人的意識問題,很多企業未為員工購買“五險一金”。而近年受到一些別有用心的境內外組織的滲透唆擺,部分大型企業的員工開始向用人單位追討補繳“五險一金”。由于此類勞資糾紛往往涉及人數多、時間長、金額巨大,對企業發展以及社會穩定構成較大影響。 二、追討經濟補償金問題。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也有明確規定。近年來我區積極調整產業結構,不少勞動密集型企業開始轉型升級,或者向集約化方向發展,或者搬遷轉移,更有部分企業不適應經濟環境,無法生存而倒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這些企業都必須為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部分搬遷轉移到外地的企業,員工既不愿意隨廠搬遷,也不愿主動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而是以怠工方式迫使企業方提出解除合同,從而索取更多的經濟補償金,這就造成計劃搬遷的企業背負巨大經濟壓力,倒閉結業的企業更是面臨“死不起”的困局。 三、要求提高福利待遇、增設各種帶薪假期等問題。法律制度的完善讓企業員工開始關注自身權益問題,但是一些企業員工不是通過合法途徑向企業爭取福利待遇,而是受到境內外組織的唆擺,不理會企業生產經營狀況,以極端的方式提出各種要求,如增設帶薪婦女節假日、月經假期等等。這些企業一般都是較大型的外資企業,員工數量大,如果完全滿足員工的要求,將對企業的生存發展構成影響。 針對近年出現的新型勞資糾紛,區有關部門應積極應對,并以尊重歷史、尊重事實的原則,主動協調及指引勞資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地解決問題。建議如下: 一、區有關部門應加強對新成立企業的監管,加大對新《勞動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宣傳力度,讓企業充分認識相關法律法規對最低工資標準、社保、公積金、經濟補償金等涉及員工福利待遇問題的重要性,并嚴格遵照執行,防止勞資矛盾日積月累成為歷史問題,一朝爆發而無法解決。 二、針對近期發生的多起員工追討補繳社保、公積金的問題,區有關部門應本著“減少存量、控制增量”和尊重歷史的原則,劃定時間節點,引導勞資雙方依法依規、平等對話協商解決。同時可借鑒大龍街舊水坑勝美達電子廠的經驗,爭取員工同意,通過分期分批的方式補繳社保及公積金。而對于時間久遠或其他原因無法為員工補繳的,區有關部門應協助企業對員工做好解釋疏導工作,并適當發放補償金,防止矛盾激化。而對于有計劃搬遷的企業,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明晰如果員工不同意隨廠搬遷的,視作自愿解除勞動合同,防止搬遷時引發經濟補償金糾紛。 三、加強對境內外組織的監管,防止其成為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利用的棋子。近期多宗大型企業員工追討補繳社保、公積金的案件中,就是由一些別有用心的社會組織煽動策劃的,而在這些社會組織的行事方式中不難看到有境外勢力滲透操縱的影子。因此,上級部門應加強對社會組織成立、注冊、發展的監管,提高準入標準,對于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民間社會組織,一經查明,應該吊銷其牌照。 四、推進企業民主組建工會。工會是勞資雙方溝通的橋梁,加強企業基層工會建設,必須結合企業自身特點,使工會工作服務于企業發展。區有關部門應加強宣傳,講明工會的好處,爭取勞資相關支持,同時要加強對基層工會工作的指導,讓工會工作更貼近企業,貼近職工,積極深入一線、走進車間、班組,參加民主座談會等,傾聽員工心聲、解疑釋惑;幫助企業多開展職工思想狀況調查,時掌握員工思想動態,了解員工訴求,及時化解勞資雙方矛盾,促進企業良性發展,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五、積極扶持發展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是企業生存的靈魂所在,良好的企業文化,可以凝聚員工感情,留住人才,為企業發展助力。區、鎮街有關職能部門應多為企業創造條件,從政策上鼓勵和扶持企業發展企業文化。而企業也應當多給予員工人文關懷,合理安排加班時間、定期為員工進行體檢,關注員工健康狀況,讓員工真正把企業當作大家庭,促進勞資關系和諧發展。 六、區有關部門應加強聯動,完善排摸調查,及時掌握勞資情況。勞動、公安、工商、稅務、水電等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情況的監測,對存在虧損、拖欠水電勞保費、效益不佳的企業要做好監測跟進,及時掌握有關情報并通報相關職能部門,提前介入防范,化解矛盾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