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化龍鎮柏堂村為了配合番禺區國土資源和房管局的征地,在2003年12月23日被征用土地1074.3畝。其中,柏堂村一隊(農興圍)占134.39畝,包括宅基地。按照合同規定,征地單位番禺區國土資源和房管局負責村民的安置,但時至今日,地已征了12年,村民還沒有得到安置。
一、基本情況
番禺區國土資源和房管局在2003年12月23日征用化龍鎮柏堂村土地1074.3畝。其中,柏堂村一隊(農興圍)占134.39畝土地,包括宅基地。征地款項及村民安置費已按合同規定支付;地上附著物已經點了數,但未作出補償;宅基地上的28間房屋,已經測量,但未作出補償。當時征地單位承諾在異地選址安置柏堂一隊(農興圍)村民,每戶安排占地面積120平方米,時至今日已經過了12年,村民還未得到安置。村民的子女已經長大,結婚生子,但沒有房屋居住,原有的房屋日久失修,破舊不堪,占95%以上的房屋變成危房,而且有好幾間房屋已經倒塌。如遇上風雨,屋內到處漏水,居住環境惡劣,村民更擔心的是,怕半夜房屋倒塌壓死人都沒人知曉。由于柏堂村一隊的宅基地被征,所以村民不敢將危房在原地上重建,導致村民無房屋居住,村民怨聲載道。
二、存在問題
1、番禺區2003年征地標準補償每畝約68000元,2014年征地標準補償約24萬元,包括獎勵。
2、2003年化龍鎮柏堂村一隊(即農興圍)人口88人,22戶;2014年,人口101人,村民的子女已長大,結婚生小孩分戶,現已經分至44戶。如果按照2003年的22戶來安置,多出22戶。
3、化龍鎮柏堂村一隊(農興圍)村民有產權證的房屋28間,由于房屋是幾拾年前興建的,建筑時地基不穩固,房屋經過幾拾年的使用后,占95%以上變成危房。柏堂村一隊(農興圍)村民的宅基地已經在2003年全部被番禺區國土資源和房管局征收,村民12年得不到安置,致使村民仍然要在這些危房處居住。
4、由于柏堂村一隊村民(農興圍)的宅基地在2003年全部被征,雖然房屋是危房,隨時會倒塌,但村民都不敢將危房重建,有部分村民只有無奈地選擇在外租屋住,增加村民的負擔,如果繼續得不到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三、建議解決
為了解決化龍鎮柏堂村一隊(農興圍)村民的安置問題,建議番禺區國土資源和房管局以人為本,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按照現有的44戶村民,盡快解決村民安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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