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房管局番禺區分局對區十六屆人大 四次會議代表建議第40號的答復 李偉強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農村宅基地問題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妥善解決農村宅基地問題,對于改善農民居住環境、提升生活質量、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經濟穩定發展、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均具有重大意義。我分局一向高度重視并大力支持相關工作。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今年兩會召開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從國家到地方各級政府部門均明確限制現有基本農田調整。您所在的海鷗島是我區最重要的基本農田保護區,承擔我區近1/3的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包括宅基地在內的建設行為均受到嚴格控制。同時我區已納入廣州都會區,粗放低效的單家獨戶分宅基地方式已不適應我區現狀。根據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區新增分戶通過建設集中式農民公寓方式解決。在此背景下,區政府正統籌各職能部門積極研究探索適合我區實際的解決農民住房問題新途徑。 一、關于現行土規修編時基本農田劃定問題 2011年我區修編現行土規時,是以“二調”成果作為底圖,將“二調”認定符合基本農田劃定依據的現狀耕地劃為基本農田保護區。建議中提及“已建房屋周邊的歷史宅基地”以及“新村周邊區域”由于一直未辦理任何用地手續,現狀也未實施建設,“二調”成果仍顯示為耕地,我分局依“二調”成果將其規劃為基本農田保護區。 二、本輪功能片區土規落實村莊建設用地規模情況 目前我區正開展村莊規劃和功能片區土規修編工作,根據區政府要求,原計劃借此次規劃修編契機對海鷗島調出部分基本農田并適當調入建設用地(其中江鷗村調入1.85公頃),以改善海鷗島居民生產和生活條件,但由于目前國家到地方各級政府高度重視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6月份市政府常務會議明確要求各區功能片區土規修編不得涉及基本農田調整,故除調入虎門二橋安置區(土規為一般農用地)建設用地規模3.6公頃外,其余調整暫無法進行。 三、現狀人口及住宅情況分析 根據區村規辦提供的村莊規劃相關數據,海鷗島四村2012年總人口20419人,總戶數8163戶,現有村民住宅8671棟,在最新功能片區土規中總建設用地規模248.36公頃,戶均住宅1.06棟,人均建設用地規模122平方米。其中江鷗村3646人,1424戶,村民住宅1476棟,建設用地規模44.66公頃,戶均住宅1.04棟,人均建設用地規模122平方米。 數據表明包括江鷗村在內的海鷗島四村戶均住宅數及人均建設用地規模并不少,但受制于村民經濟條件、自然環境等因素,村民住宅仍有相當數量為低層平房(海鷗島四村1層住宅共3665棟,其中江鷗村357棟),土地使用效率較低,很大程度上造成村民住房緊張。此外,海鷗島四村共有簡易房和磚木結構房屋2295棟,其中江鷗村371棟,建筑結構較為簡單,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綜上所述,包括江鷗村在內的海鷗島四村村民住房困難問題,建設用地規模是一個影響因素,但未能充分利用現有土地資源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在當前國家高度重視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嚴格控制新增建設,且我區建設用地規模不足的大背景下,解決住房困難問題的主要突破口更應放在節約集約用地方面。 四、解決建議 (一)通過舊村整治和“一鎮一社區”方式解決農民住房問題 根據區政府統一部署,今后番禺區新增農民分戶通過集中式農民公寓方式解決,包括村級農民公寓和“一鎮一社區”集中式農民公寓兩種形式。 根據江鷗村村莊規劃成果,原計劃通過在中心村西側建設新區,及對原有村居進行整理等方式解決村民住房問題,但新區選址地塊因涉及基本農田暫時無法調入建設用地規模,經初步核查,江鷗村土規允許建設區現狀基本均已實施建設,其余地塊大部分為基本農田,在土規暫時無法調整情況下,建議通過盤活利用現有低效用地,加大舊村整治力度,建設集中式農民公寓等方式解決村民住房問題。 同時,目前全區正積極開展“一鎮一社區”集中式農民公寓選址布點工作,石樓鎮“一鎮一社區”項目也已選址赤崗村,建議新增分戶也可考慮通過該項目解決。請石樓鎮政府考慮海鷗島實際困難,在“一鎮一社區”項目中優先滿足海鷗島新增分戶需求。 (二)充分發揮生態優勢推動農村發展 舊村整治和集中式農民公寓建設均需要一定的經濟實力支撐,因此解決住房問題應與村民收入的提升同步推進。江鷗村具有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環境優美、氣候宜人、農產品無污染,發展生態農業優勢明顯,目前區政府已計劃將江鷗村納入2015年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范圍,由政府安排專項資金興建完善排灌和道路系統,提升耕地質量,為實現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江鷗村未來生態農業發展前景十分廣闊。 同時,政府目前正積極推進基本農田保護補償機制,每年每畝基本農田補貼350元,用于承擔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的村民購買社保和合作醫療,如江鷗村2013年即享受補貼資金248萬,很大程度上解決了村民社保和醫療兩大難題。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土地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