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解決汀根村留用地指標落地問題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汀根村在1996年被政府征用大夫山約2000多畝的土地,有205畝留用地指標被企業用地扣減40多畝和扣減村的廠房用地20畝,剩下145畝留用地指標有60畝已申請落地,還有85畝因不符合城市規劃,不能落地發展,希望區國土、規劃部門考慮我村對政府作出如此大的貢獻和遲來的春天,把剩下的85畝留用地指標調到BC0404032、BC0404019、BC0404003的地塊上。使我村經濟走出低谷,20年來的付出,要有所收獲,才能符合民心,符合民意,請區政府幫助我村調整留用地指標落地。 |
| 問題答復: | 市規劃局番禺分局對區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第59號的重新答復
黃志輝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六屆人大第四次代表建議第59號“關于解決汀根村留用地指標落地問題的建議”已收悉。在收到我局答復后,您補充提出相關的意見,現重新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關于村經濟發展留用地落地問題,是市、區政府著力解決的重點問題。我區對村經濟發展留用地落地問題一直十分重視,區國土、規劃部門和各鎮街在編制村莊規劃、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規劃中把留用地落地做為研究解決的重點問題,并按重點項目對留用地建設項目進行審批;遇到有問題的項目,積極提出解決辦法予以解決。 (二)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留用地的落地需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市國土房管局核定,沙頭街汀根村至2013年為止共有約223畝歷史留用地指標。其中您提及大夫山森林公園項目核定約145畝留用地指標,經我區多次協調,已在2011年市政府批準的控規予以全部落實,分別位于汀根村村域范圍控規BC0404002、BC0404004、BC0404008、BC0404010、BC0404067地塊。 二、辦理情況 (一)關于您提出調整汀根村85畝歷史留用地落地的建議,已結合各部門和汀根村的意見在正在編制的汀根村村莊規劃中予以落實,并且汀根村在編村莊規劃已全部落實223畝歷史留用地指標。 (二)2014年10月24日,我局與區國土房管分局、沙頭街辦事處、汀根村村委召開會議研究解決該問題,區人大農村工委和您也應邀參加了會議。汀根村223畝歷史留用地指標中,汀根村委已基本同意大夫山森林公園項目核定約145留用地指標在正在編制村莊規劃的選址,并表示BC0404002地塊留用地選址布局仍需與村民代表進一步協商,村莊規劃未落實的剩余留用指標擬采用貨幣方式兌現。 (三)目前,汀根村村莊規劃已完成村民意見征詢、規劃編制、村民參與、鎮街審查、區專家及職能部門聯合審查會和村民代表大會工作,并通過區村莊規劃領導小組審議,現村莊規劃已獲區政府批復同意,近期將進行批后公示工作。日后在辦理后續手續時,我區相關部門繼續予以積極支持和指導。 非常感謝您對番禺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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