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完善民辦教師待遇機制 促進民辦教育持續發展 |
| 問題內容: | 理 由: 隨著番禺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的全方位發展,民辦教育也逐步發展壯大。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開設的民辦中小學有30多所,民辦幼兒園200多所,民辦幼兒園數量、民辦幼師數量、民辦園在讀幼兒數量均占全區總數的近80%,在解決本地及流動人口子女讀書、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但,當前我區民辦幼兒教師待遇普遍較低、教師隊伍不穩定等問題成為制約發展的重要因素。經對未評等級民辦中小學、幼兒園進行抽樣調查,民辦幼兒園教師約為1750元,小學教師約為2000元,初中教師約為2200元。民辦學校、幼兒園收費普遍較低,靠學費收入來提高教師待遇的空間較小,而且將長期處于低水平狀態,與公辦學校、幼兒園教師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的教師、受教育者與公辦學校的教師、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現實中,我區大部分民辦幼兒教師并沒有享受平等的法律地位,存在工作超負荷、經濟待遇低、保障不健全、壓力大等問題,加上絕大部分的民辦教師在廣州無戶口、無檔案、無房子,普遍缺乏安全感,難于安教、樂教,歸屬感和成就感都比較低,流動非常頻繁,有民辦幼兒園甚至出現過3學期換5位帶班老師的現象,所謂“事業留人、待遇留人、情感留人”也就成了句空話。許多民辦園成了年輕教師的實驗田和跳板,能力一提升馬上跳槽走人,最終受害者只能是我們的幼兒、后代,他們的成長與未來令人擔憂。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健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 民辦園的發展離不開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落實,也離不開政府的督導與扶持,我區現階段有責任、有必要、也有能力出臺普惠民辦教師的政策,幫扶民辦園提高教師的福利待遇。
辦 法: 一、對全區準辦幼兒園中凡持有教師資格證和專業技術資格證的非事業編制幼兒教師進行同等相應的補貼,以體現公辦、民辦幼兒園教師的公平競爭,穩定民辦幼兒園合格教師隊伍。 二、結合我區實情,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出臺具有我區特色與優勢的公民辦幼兒教師同等補貼和長期從教津貼政策,并配有相應考核評價機制。學習借鑒《深圳市民辦中小學教師長期從教津貼實施辦法》,制訂出相應的條件和標準。如,在番禺區民辦園連續任教5年以上,其中在現幼兒園連續任教滿一個學期以上、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在番禺區民辦園連續任教期間已參加過社會保險,近3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專任教師可以享受從教津貼。從教津貼標準為:在同一單位連續從教5年以上,從第6年開始發放從教津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以后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每人每月至1000元止,不再增加。從教津貼每年按12個月計發,每學期發放一次,每次發放6個月。學期結束前離職的不予發放。這樣,讓我區各民辦中小幼教師看到希望,感到溫暖與幸福,從而更加安心、更加努力地去工作,也有利于增強番禺對優秀教師的吸引力,提高番禺整體民辦幼兒教師隊伍素質。 三、參照事業單位標準,落實民辦幼兒教師的社會保障。在現行民辦教師享有保障的基礎上,以區財政補貼的方式,按照公辦教師的標準足額為民辦教師購買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由財政、單位、個人三方按照一定比例合理承擔。 四、制定民辦幼兒園及學校名師住房補貼方案,實施人才戰略規劃。安居才能樂業,可現實中的民辦教師單靠工資收入很難買得起商品房,只能過著居無定所的生活。為了讓名、特教師安于番禺民辦教育,就必須考慮他們的住房問題,需要政府制定獎勵性的住房補貼實施方案。如:給予在我區民辦學校、幼兒園工作且符合條件的名師、學科帶頭人、中、小、幼特級教師住房補貼,給予在我區工作達一定年限且辦學成果顯著的民辦學校校長、園長住房補貼獎勵等。適當的表彰與獎勵,是實施民辦學校人才戰略規劃的重要因素,不僅能優化我區的民辦教師隊伍,也能促進民辦學校、幼兒園的健康、持續發展。□ |
| 問題答復: | 區教育局對區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第66號提案的答復 鄺瑞英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完善民辦教師待遇機制 促進民辦教育持續發展”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自我區實施首個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以來,我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以及省、市對學前教育發展的政策要求, 從我區實際出發,加大了政府監督,增加了專項經費的投入,為幼兒教師學歷提升和個體發展提供服務,加強了公辦園與民辦園之間的交流和合作,不斷探索具有番禺特色的民辦學前教育事業發展之路,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也得到了上級和社會的肯定,民辦幼兒園教師隊伍面貌煥然一新。我區在提升民辦教師待遇、穩定民辦教師隊伍方面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 一是加大教師培訓力度,以獎勵方式鼓勵民辦教師提高學歷。自2003年起,實行全區幼兒園園長和幼兒教師全員免費培訓,并以財政資助的方式,每年組織選拔300名幼兒園園長和骨干教師參加學歷進修(免收學費)。凡區內現職幼兒教師獲得國家認可的大專以上教育專業畢業證書,即可連續三年獲得每年2000元的財政定額獎勵;另外,在職幼教工作者通過培訓進修取得相應上崗資格的,也可憑資格證相關證明文件領取由區學前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提供的一次性500元的獎勵補助。為落實以上獎勵措施,區每年都需支出約300萬元的專項經費。 二是實施“優教優獎”鼓勵措施,每年組織民辦幼兒園分級量化質量考核,對當年考核達到優秀檔次的幼兒園在園教職工給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獎勵,既獎勵教師也穩定教師隊伍,每年區專項資金都支出約150萬元。 三是出臺《番禺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實施方案》,對普惠性民辦園給予生均經費補助,規定民辦幼兒園教師的最低工資標準,以提高民辦教師待遇及穩定隊伍。具體措施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必須為教職工全員購買社保,并且教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能低于以下標準:省一級幼兒園不低于廣州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3倍;市一級幼兒園不低于廣州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2.5倍;區一級幼兒園不低于廣州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規范化幼兒園、未評級幼兒園不低于廣州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1.8倍。為保證民辦普惠性幼兒園能落實教職工福利待遇,區政府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進行財政生均經費補助,標準為省一級幼兒園1440元/生/年;市一級幼兒園1000元/生/年;區一級幼兒園960元/生/年;規范化幼兒園720元/生/年;未評級幼兒園600元/生/年,為此,區政府每年在學前教育專項經費中將支出1600多萬元。區教育局還通過民辦幼兒園年檢、考核、質量檢測的加強對民辦園的監管,以保證教師待遇的落實和隊伍的穩定。 四是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區屬公辦園、鎮街中心幼兒園與薄弱民辦園結對,通過公辦教師對民辦園蹲點支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教學交流等形式來幫扶民辦幼兒園,使其管理水平、保教質量、教學教研、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得到有效提高。 目前我區民辦幼兒園教師在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審、評優評先等方面與公辦教師享受同樣對待。對于您提出的“以區財政補貼的方式,按照公辦教師的標準足額為民辦教師購買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由財政、單位、個人三方按照一定比例合理承擔”以及“制定民辦教師長期從教津貼、名師住房補貼方案”,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文件及現行的人事管理制度,民辦幼兒園教師屬于辦園者聘用人員,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保護,辦園者須依法保障幼兒園教師的合法權益,為其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保證其工資待遇不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標準。同時,民辦幼兒園屬于自收自支單位性質,人員經費應在保教費中列支。在辦園者依法履行法定義務的同時,我們將進一步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鼓勵幼兒園為教師履行購買社保等職責提供支持,并制定區內民辦幼兒園教師最低工資標準。 我們也將在下一個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中致力于改善民辦幼兒園教師待遇,保障民辦幼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更好吸納優秀人才從事學前教育工作。一是參照廣州市民辦幼兒教師工資待遇相關政策和標準,結合我區經濟發展水平、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和公辦幼兒教師工資待遇標準等因素,研究學前教育保教人員工資增長的政策措施。二是建立民辦幼兒園收費核算制度及成本監審制度,將幼兒園收費與幼兒教師收入水平掛鉤,實行最低工資標準,逐步提高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福利待遇,縮小民辦園教師與公辦園教師工資差距。三是把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福利待遇水平作為年檢、保教質量考核、好園所評選、申報等級等的重要內容,確保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福利水平逐年提高。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學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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