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解決化龍鎮歷史預留用地”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近年來,省、市、區重點項目在我鎮征地較多,總征地面積12338畝,其中部分項目的留用地已作折現處理外,剩下需解決留用地的征地總面積6106畝,對應的留用地面積915畝(附明細表)。由于多年來留用地均未兌現給所在村,對此村民意見很大,不愿配合政府再次征地,導致新項目的征地工作在我鎮難以推進,村民不斷上訪,形成新的社會不穩定因素。為此,建議番禺區政府為了化龍鎮農村的經濟發展和增加農民收入,盡快落實化龍鎮10條村的預留用地指標915畝,確保農村和諧穩定。 |
| 問題答復: |
何培添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第73號“關于‘解決化龍鎮歷史預留用地’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留用地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妥善解決留用地問題有利于保障被征地農民日后的生產生活,也有利于維持農村社會穩定。針對化龍鎮留用地問題,我區高度重視,并多次組織到該鎮調研,了解情況,協調解決問題。 一、留用地指標核定情況 目前,經市國土房管局核定化龍鎮歷史留用地指標共24487平方米,涉及明經村、草堂村和眉山村;新征地項目已核定留用地指標共302736平方米,涉及東二環、平南高速公路、新化快速路、京珠高速公司、地鐵四號線、現代產業園政府儲備(汽車研發、廣汽A地塊)、化龍污水處理廠項目。 二、留用地用地報批推進情況 歷史留用地兌現情況:明經村已辦理選址意見書;草堂村已報送規劃部門辦理選址意見書,現規劃部門正調整“控規”;眉山村目前正在辦理有關指標調劑手續。 新征留用地推進情況:東二環項目涉及征收化龍鎮沙亭村、柏堂村、東南村、水門村、復甦村、草堂村、潭山村用地,留用地擬集中安置兌現,現正辦理規劃許可證;平南高速公路項目因項目未落實,留用地指標暫緩使用;新化快速路項目涉及征收化龍鎮莘汀村、東南村、塘頭村、水門村、潭山村、西山村用地,留用地擬集中安置兌現,目前正辦理選址意見書;京珠高速公司項目涉及征收化龍鎮潭山村、山門村、西山村用地,各村提出貨幣補償方式兌現留用地指標。目前,區土地開發中心正與京珠高速公司相調支付貨幣補償款問題;地鐵四號線項目涉及征收化龍鎮眉山村用地,已核定留用地指標;現代產業園政府儲備(汽車研發、廣汽A地塊)、化龍污水處理廠項目留用地擬在生物醫藥園1、2號地塊解決。 三、建議 為加快落實化龍鎮留用地兌現工作,建議化龍鎮加強與上述村聯系,在用地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條件下,按照《廣州市申請使用建設用地規則》(穗府〔2009〕39號)的有關要求,盡快組織留用地報批材料,向區國土房管分局申請辦理建設用地的報批手續,我區及相關職能部門將大力支持和協助盡早完善留用地用地手續。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留用地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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