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科學有效地保護房屋安全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及城市文明水平的提升,城市基礎設施的新建和改造催生了諸多房屋安全管理問題。 一、番禺作為嶺南歷史悠久、特色鮮明的文化古邑,蘊含著深厚的傳統文化底蘊,承載著豐富的城市文明,彰顯著和諧的嶺南城市風貌,如番禺石樓鎮大嶺村建于光緒十年(1884年)的大魁閣塔,沙灣鎮素有“南中國清代建筑典范”之稱的留耕堂、古民居、廟宇和文閣,石樓鎮的龍津橋、文昌塔、永思堂等等。這些優秀的歷史建筑在重視它的開發利用的同時也需科學有效管理,才能避免造成人為的破壞。因此在開發利用過程中更應重視保護,特別做好房屋結構安全的保護。我區尚有許多舊區的建筑物使用時間已經達到耐用年限,或由于早期的建造質量較差,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隨著城市化進程和城市文明提升,城市設施不斷進行改造,許多改造項目的工程會對原有的建筑安全造成影響,如地鐵、城際輕軌等交通網絡的建設和發展所導致的對周邊的房屋造成安全影響。 辦 法: 為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給城市的科學管理提供依據。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為了科學有效地保護好古建筑,要求對轄區內的需要保護的古建筑實行安全鑒定。以番禺區文化局牽頭,會同房地產管理部門、房屋鑒定機構對轄區內沒有進行鑒定的古建筑進行鑒定,作為下一階段保護和開發的依據。 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超過房屋耐用年限的房屋發出安全鑒定的指引,要求這類房屋應該像汽車年檢一樣進行安全鑒定,要求沒有通過安全鑒定業主加固以達到安全使用要求。 三、對因受市政設施施工影響的房屋,應抽出部分財政資金進行安全鑒定,如有因市政施工導致房屋不安全的,應由市政施工的單位承擔起維修責任,做到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
| 問題答復: | 民建番禺總支: 你們提出的區政協十二屆六次會議第18號“關于科學有效地保護房屋安全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我區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我區歷史悠久,是嶺南文化的發源地之一,文化遺產豐富,區委、區政府一直非常重視對我區的文物保護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07〕9號)精神,我區于2008年初便成立了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專門領導此項工作,目前工作已取得階段性重大成果:區文物普查隊走遍了區內所有村鎮,調查并登記了800多處不可移動文物,基本摸清了我區的文物家底;為宣傳和保護普查成果,區政府于 文物保護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你們提出了保護古建筑的非常好的建議,為今后我們做好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幫助,我們在以后的工作中,將與區房地產管理部門、房屋鑒定機構進行溝通,就如何有效保護古建筑,保護古建筑的安全等問題開展行之有效的工作。 二、市、區兩級財政加大對文物保護工作的投入 根據區財政局的統計數據,區財政2008年預算安排余蔭山房保護開發工程資金580萬元;為迎接亞運,2010年安排了余蔭山房保護修繕建設工程資金2894萬元,石樓鎮也安排了大嶺村保護開發(一期)工程資金1000萬元;2011年,區財政預算除安排了蓮花山古采石場配套改造經費312萬元、余蔭山房建設經費170萬元外,還安排了文物四有、文物普查等工作經費。通過積極爭取,2008年,廣州市文化部門撥入屈氏大宗祠、留耕堂保護專項經費166萬元,充實了我區文物保護的工作經費。今后,區財政將按照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實相關房屋保護資金,為我區科學有效地保護房屋安全提供資金保障。 三、我區房屋安全普查工作情況 2005、2007、2010年,區國土房管分局根據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以下簡稱廣州市局)的要求,并經區政府同意,分別部署開展了三次全區的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基本掌握全區的房屋安全情況。05、07年的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完成后,區國土房管分局還聘請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對普查出來的待定危房進行鑒定,并由鑒定機構將鑒定結果分別送達相關的鎮(街)管理部門及房屋業主。督促相關部門或業主做好危房的治理或修繕工作。 (一)房屋安全普查中存在問題。一是危房產權人排危、修繕責任心不強、積極性低。根據《廣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規定》,當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時,首先應由房屋所有人對房屋進行修繕處理和排危。但由于種種原因(主要是經濟上、規劃控制、產權爭議、無主或責任感)我區絕大部分危房產權人(使用人)不主動對危房進行修繕或排危,造成危房知而不治的局面;二是我區房屋數量大,普查資金需求大。廣州市局每年定期發文要求各區(原老八區)開展房屋安全普查。而我區由于面積廣、房屋數量多,開展全區普查的工作量大、周期長和消耗資金巨大(2005、2007年兩次的財政預算各為500萬元)。所以,區國土房管分局只能參照廣州市局文件的要求,間隔一定時間,向區財政申請普查資金,開展普查工作。2005、2007年二次普查結果,我區約有7000多危房;三是由政府包攬危房的一切事務副作用較大。危房的鑒定、改造(修繕)是房屋所有人的責任,如果所有危房事務都由政府包攬,不但會增加政府的財政負擔,欠缺合理性,還會產生較大的副作用(危房業主自行鑒定、修繕(改造)的積極性和責任感下降),造成群眾過于依賴政府,不主動排危,延緩治理危房的速度。 (二)關于危房改造和治理的工作設想。各級相關部門加大危房改造和治理的宣傳、教育力度,讓更多的危房產權人(使用人)明白、了解危房改造(修繕)是自己必須履行的義務和責任,自覺實施危房改造(修繕)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加強政策指導,積極給予政策支持和優惠,成立專門的綠色通道,方便辦理危改的群眾,提高群眾自覺危改的積極性。 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區房屋安全工作和文化事業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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