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配合“創文”工作 加快市橋大東路等步行街的搬遷 |
| 問題內容: | 案由: 市橋大東路、大南路、大西路的步行街,形成于改革開放之初,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對經濟的發展、補充公有制商業的不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的文明進步,特別是創文明城市工作的進展,顯然已不適應當今形勢的需求。 一是安全隱患:地處舊城區,道路狹窄,人口稠密,兼之舊房子多,電線電路陳舊,容易發生火警。一旦有火警發生、或居民有急病發生,由于攤檔阻塞,連救火車、救護車都無法進入。早年某單位在區總工會(大西路)里舉行吃蛋糕比賽,有一參賽者出現窒息,因救護車無法進入而死亡,有過慘痛的教訓。 二是衛生隱患:舊城區的渠道本來就先天不足,不夠通暢,夜市的粥、粉、面等飲食流動攤檔亂倒殘渣雜物,阻塞渠道,導致污水橫流,加上舊城區公廁不足,人流量大,人有“三急”,不少人跑到內街巷“方便”,致臭氣沖天,居民怨聲載道,一旦“登革熱”、“乙腦”等傳染病發生,不堪想象。 三是影響交通:市橋城區東西向的道路本來已不足,而大東路、大西路成了步行街后,無異于雪上加霜,嚴重影響行車,加重交通阻塞,市民怨聲載道。因此,迅速搬遷步行街,還道于民,迫在眉睫。 解決辦法: 一、由政府牽頭,迅速尋找交通比較暢順、場地比較寬的地方另建步行街, 二、如未找到新的場地之前,可先利用一些閑置廠房、大樓等加以改造,動員露天攤檔檔主入戶經商。 |
| 問題答復: | 何麗芬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六次會議代表建議第46號《配合“創文”工作加快市橋大東路步行街的搬遷》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有關市橋燈光夜市的搬遷問題。 為解決市橋燈光夜市的搬遷問題,區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搬遷選址問題,并成立了市橋燈光夜市搬遷工作領導小組。2007年底區政府已確定將市橋燈光夜市搬遷至位于西麗路的廣州市豪華汽車空調工業有限公司空置廠房內,明確番發集團屬下的廣州市珠江番發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今后新燈光夜市的建設改造和經營管理主體,由廣州市珠江番發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租賃廣州市豪華汽車空調工業有限公司廠房作為“燈光夜市”易地建設的場地。2008年5月番發集團公司已制定了市橋燈光夜市項目實施方案,并得到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2008年底廣州市珠江番發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場地的租憑、施工設施及項目建設招標等工作,中標施工單位已于 二、在大西路燈光夜市未能實施搬遷之前,我局將加強對夜市的各項管理工作,積極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對燈光夜市進行有效的整治,并著力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大西路燈光夜市的經營環境及六亂現象的出現,盡最大努力降低夜市的消防隱患。具體措施如下: 1、充分發揮區燈光夜市管理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力量,加強對檔主的管理,每個檔位經營的商品不得超出規定的經營范圍,尤其不能經營一些易燃、易爆的商品。加強車輛的停放管理,減少對行人的影響。 2、積極配合公安、工商、綜合執法、街道、居委等關職能部門,對在燈光夜市與街巷交界位置設攤的流動無證小販進行聯合整治,尤其是流動燒烤攤檔,有效減少消防和治安隱患的發生。 3、加強與我區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積極研究有效的措施和辦法,加大對大西路燈光夜市日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力度。使大西路燈光夜市的經營環境、衛生環境以及“六亂”現象得到有效控制。 4、制定了消防應急預案,為夜市辦和經營戶準備了70個手提滅火筒,平時工作人員加強巡查攤檔,加強對攤檔主在消防安全知識方面的教育。嚴禁在夜市使用明火。凡是經營可燃貨物的攤檔,都必須按要求自備最少一個滅火筒,做好相關滅火措施。 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區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