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權強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第89號《關于為第二產業爭取土地政策進行升級轉型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第二產業升級轉型,有利于推進我區經濟結構的戰略調整,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加快實現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對市橋、橋南城區范圍內原有技術含量低、效益差的工礦企業廠房進行改造,用于發展可持續的資本密集和技術密集型產業、生產環節或第三產業的建議,符合我區當前的經濟發展趨勢及城市發展規劃。然而,這涉及到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及工業用地、經營性用地公開出讓等方面的政策,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沖突。解決此問題,應在依法行政原則的指導下注意區分實際情況、積極借鑒現有政策成果靈活處理。 一、推進第二產業升級轉型在土地政策方面的困境 當前國家土地管理政策從嚴,針對工業用地及經營性用地的出讓問題,國土資源部、監察部連續下發了《關于繼續開展經營性用地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71號)、《關于落實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78號)等文件,并于2007年9月21日出臺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明確規定了政府供應工業用地、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拍掛”等方式出開出讓。《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當依法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因此,原有建設用地需變更土地使用用途且涉及工業用地或經營性用地的,需先由政府收回作儲備用地,再按規定公開出讓。 二、爭取措施、科學規劃,推進第二產業升級轉型 (一)堅持依法行政。推進第二產業升級轉型,不可避免的涉及變更土地用途。如涉及的用地確需改變用地性質且涉及經營性用地的,應按照前述的相關政策,先由政府收回作儲備用地,再結合規劃、環保、產業等經濟技術指標制定土地出讓方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按規定的“招拍掛”形式公開出讓。如此,既能依規劃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又能保證涉及地塊的產業符合城市發展規劃。 (二)積極借鑒現有政策成果靈活解決推進第二產業升級轉型與現行土地政策的矛盾。當前市、區兩級政府部門十分重視城市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方面的問題,2008年3月市政府出臺了《關于推進市區產業“退二進三”工作的意見》(穗府〔2008〕8號),對推進市區內產業“退二進三”工作的實施提出了具體的工作內容以及制定了相關政策。其中就處置工業廠房搬遷后原企業用地的問題,明確了涉及地塊在符合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經規劃、國土部門批準,將原有工業用地上現有的合法工業建筑在主體框架不改動的情況下進行適當改造并臨時改變使用功能,用于除房地產開發以外的第三產業,但不得改變原址土地的用地性質、權屬(依法進行的土地使用權交易、變更除外)和擴大建筑面積。因此,我區在推進第二產業升級轉型時,如涉及的用地只需暫時改變已有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的,應積極向市爭取穗府〔2008〕8號文中關于處置工業廠房搬遷后原企業用地的相關政策在區執行落實。 另外,積極鼓勵、支持城區內效益差、污染大的企業搬遷。搬遷企業的職工安置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搬遷后舊廠房改變使用功能而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可向市財政申請返還用于職工安置。 (三)我區正開展實施“騰籠換鳥”戰略的專題調研,初步篩選出試點項目。區國土房管分局、規劃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正配合核實試點項目的相關情況。待“騰籠換鳥”戰略的具體措施出臺并在相關試點項目上取得成功后,推進第二產業升級轉型將進一步落實。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城鄉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