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興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第98號《關于加強民辦學校規范管理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外來務工人員對于我區的經濟發展確實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近年來,我區十分重視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以下簡稱流動兒童)的入學問題,充分挖掘潛力,采取各種切實可行的辦法為適齡流動兒童提供義務教育階段學位。除由公辦學校接收入學外,還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專門接收適齡流動兒童的低標準收費民辦學校。我區現有此類民辦小學10所、民辦中學(九年一貫制)7所,接收流動兒童約2.2萬人,有效地緩解了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位需求的壓力,為解決我區流動兒童入學問題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我區一向重視對民辦學校的設立審批和后續管理。一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有關精神,我區堅持依法行政,堅持政務公開,依法審批民辦學校。另一方面,區教育局在政府門戶網站和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有關信息,增加了政務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眾了解情況和進行監督。 在民辦學校安全管理方面,我區堅持做好常規檢查工作,規范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保障流動兒童的合法權益。在日常管理中,區教育、消防、食品衛生、交通等有關職能部門,定期聯合對民辦學校的消防設施、校內食堂衛生和校車管理進行專項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2007年,我區配合廣州市統一行動,要求所有校車實行統一“著裝”,統一登記,有效地提高了對校車管理的效率。對民辦學校的招生,我區按照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工作的通知》(粵教策〔2005〕20號)精神,要求民辦學校上報招生宣傳內容,執行備案制度。 在民辦學校的教學業務管理方面,我區堅持對公、民辦學校一視同仁、一起納入屬地進行管理,使其在教研、學籍管理、評獎評優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并建立補助、獎勵制度。如:2005學年度,以招收流動兒童入學為主的大石會江實驗學校(民辦)獲得了我區初中畢業班工作三等獎,受到了上級主管部門的表彰和獎勵。 在大力加強管理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承認,由于辦學條件的差異,加上辦學人的認識和管理水平也不盡相同,民辦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確實存在著參差不齊的問題。由于目前廣州市沒有一個統一的民辦學校準入機制、各區做法不同,對違法辦學的處理程序也沒有一套完整、統一的指引,我區在參照有關法規努力做好民辦學校規范管理的同時,亦多次建議廣州市政府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可操作性強的民辦教育管理實施細則,以便能更加科學地對民辦學校實施管理,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今后,我區職能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民辦學校規范辦學的指引和管理,積極探討和深入調研,以尋求出一條符合政策規定并適合我區民辦教育發展的路子,大力扶持民辦學校適應教育形勢發展的要求,規范辦學、健康發展,為我區教育事業發展作出貢獻。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民辦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