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廣州美牙牙全明口腔門診部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113MAE52P3PXX
登記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洛浦街南浦麗江花園麗茵樓2座B19之一
法定代表人:李發貴
一、環境違法事實及證據
當事人于2025年1月在廣州市番禺區洛浦街南浦麗江花園麗茵樓2座B19之一建成一個衛生業項目,主要從事口腔檢查診斷治療。2026年1月14日,我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存在以下事實情形:上述項目有使用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型號:YOFO-JIROX-L)1臺,該設備屬于Ⅲ類射線裝置,未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當事人存在無許可證從事射線裝置使用活動的情況。
以上事實,有我局執法人員于2026年1月14日制作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現場照片以及當事人提供的《放射診療許可證(副本)》《放射防護用品使用登記表》《檢測報告(外照射個人劑量監測)》等證據材料予以證實。
二、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文件依據及給予執法觀察期內容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禁止無許可證或者不按照許可證規定的種類和范圍從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生產、銷售、使用活動”的規定。依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項“違反本條例規定,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內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或者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一)無許可證從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生產、銷售、使用活動的”的規定。我局經研究決定:
責令當事人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實施上述違法行為,限當事人于2026年2月27日前完成整改(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并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完成材料。
上述整改期限為我局給予當事人的執法觀察期。請當事人收到本決定書后立即停止實施違法行為,并在觀察期內配合我局執法工作,主動完成整改,減少或消除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如當事人認為整改所需的必要時間超出已給予的觀察期期限的,應當在期限截止前提出延期申請、說明理由,并提供相應的支撐材料。如當事人在觀察期內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我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不予行政處罰,否則我局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當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文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廣州市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窗口,電話:020-83555988);或者在收到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6年1月30日
聯系地址:番禺區市橋街德勝路39號(辦公地址:廣州市番禺區鐘村街商會大廈三樓)
聯系電話:020-84775086
郵政編碼:51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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