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GGP01F23075594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象圣中學廚房設備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 人:東莞市智成節能環保有限公司
地 址:東莞市樟木頭鎮樟深大道中路59號五樓
被投訴人:廣州番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云星珠坑大道1號市橋科技大廈3樓301室
被投訴人: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象圣中學
地 址:廣州市番禺區市南路368號
相關供應商:廣州榕冠廚房設備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南草堂村白山前工業區9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象圣中學廚房設備采購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GGP01F23075594)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結果公告中中標供應商的分項報價表,未能查看其主要標的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等。2.中標供應商榕冠公司未辦理燃氣燃燒器具的安裝、維修資質,不可以接灶具安裝類的項目訂單。本機關于2023年9月25 日依法受理,經向相關當事人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投訴事項 1 成立但不影響采購結果,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 94 號)第三十二條規定,繼續開展采購活動(本項目已簽訂合同)。投訴事項2 受理后發現投訴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 號)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決定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 座 401 室,電話:020-84636756)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番禺區財政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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