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碼:2403-440113-04-01-899470
穗番發改投批〔2024〕65號
番禺區基本建設投資管理中心:
你單位報來《區基建中心關于申請批復興業大道(新光快速路至新火車站)工程(近期Ⅴ標)—交通設施完善工程項目建議書的函》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完善番禺區興業大道鐘村至南村路段交通設施,方便周邊居民出行,同意你單位報來的興業大道(新光快速路至新火車站)工程(近期Ⅴ標)—交通設施完善工程項目建議書。
二、項目地址:該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諾德名都小區南側。
三、項目的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計劃對番禺區南村鎮諾德名都小區南側路段開展交通設施完善工程,線路全長約360米m。主要工程內容包括:取消現狀引道前掉頭位,按遠期恢復為綠化帶;清除現狀路面垃圾、引道防撞墻、擋墻雜草及灌木、中央綠化帶貨柜及混凝土塊;鏟除引道段瀝青上面層并重新恢復;修復沿線擋墻破損及缺失部分、引道段缺失路燈、中央綠化帶缺失部分綠化;重新標畫交通標線,完善交通標志及安全設施設計;修剪中央綠化帶灌木等。具體工程需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該項目估算總投資約390.82萬元。資金來源:按照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辦理通知》(辦文編號:政府請示[2024]263號)解決。
五、本項目后續無需向我局申報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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