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碼:2404-440113-04-01-539212
穗番發改投批〔2024〕106號
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報來《南村鎮人民政府關于紅旗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立項申請的函》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全面提升番禺區南村鎮紅旗水庫及庫區安全,消除安全隱患,保證水庫安全運行,同意你單位報來的紅旗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建議書。
二、項目地址:該項目位于番禺區南村鎮梅山村內。
三、項目的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計劃對番禺區南村鎮紅旗水庫進行除險加固。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拆除庫尾水塘分水堤約50米,重建輸水涵管約37米,新建兩岸砼擋墻51.3米、排水溝約30.5米、量水堰1處,環庫路面硬化約1050米,庫尾水塘清疏及連通,修復大壩迎水坡擋墻、溢洪道進水段八字墻、清理近壩庫岸側亂石雜草等,設置測壓管及滲壓監測設施、位移沉降監測設施,完善監測設施及相關制度上墻等。具體工程需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該項目估算總投資約399.67萬元。資金來源:按照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番府十八屆 106次〔2024〕16號)解決。
五、本項目后續無需向我局申報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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