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碼:2403-440113-04-01-994731
穗番發改投批〔2024〕96號
廣州市番禺區東環街綜合保障中心:
你單位報來《關于辦理東環街丹山河欖塘涌整治工程項目建議書的申請》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提升番禺區東環街丹山河流域兩岸濱水空間,營造良好流域景觀,同意你單位報來的東環街丹山河欖塘涌整治工程項目建議書。
二、項目地址:該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東環街丹山河欖塘涌段。
三、項目的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計劃對番禺區東環街丹山河欖塘涌進行整治,線路全約840米。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河涌清障清理河道堆積物土(石方開挖)約3257.05米,調整河床降比(拋石調坡)約1493.75立方米,加固河堤堤腳拋石護腳約1402.13米、水閘兩側河堤護駁約164.29米、跨河橋橋底和橋墩防沖刷保護約113.75平方米、水閘出水口河堤兩側平臺混凝土約314.79平方米,新建鋼筋混凝土跌水階梯約155.58平方米,水閘出水口河床底鋪設鋼筋混凝土底板約113.75平方米等工程。具體工程需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該項目估算總投資約342.29萬元。資金來源:按照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番府十八屆 106次〔2024〕16號)解決。
五、本項目后續無需向我局申報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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