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根據《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對發現不良執業的醫療機構予以記分,校驗期為3年的醫療機構,校驗期內任1年記分超過24分的;校驗期為3年的醫療機構,校驗期內記分累計超過60分的;校驗期為1年的醫療機構,校驗期內記分超過24分的,在辦理校驗時給予1至6個月的暫緩校驗期。現向社會公布記分名單。
附件:番禺區醫療機構2026年不良執業行為記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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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單位名稱 | 檢查時間 | 記分依據 | 記分 |
廣州市番禺區第二人民醫院(廣州市番禺區大石人民醫院、廣州市番禺區內鏡研究所) | 2026年2月6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四)項 | 1 |
立德口腔門診部 | 2026年2月6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妙指堂中醫診所 | 2026年2月6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鄧丹綜合門診部 | 2026年2月9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君達齒科口腔門診部 | 2026年2月25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鄧丹綜合門診部 | 2026年2月26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十二)項 | 2 |
康明綜合門診部 | 2026年2月27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3 |
茉莉口腔門診部 | 2026年2月28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之恒中醫診所 | 2026年2月28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曜晟中醫診所 | 2026年3月2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東怡新區醫務室 | 2026年3月2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洛康雅康診所 | 2026年3月3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廣州龍恒中醫綜合診所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4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