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穗番府征補告〔2025〕35號”有關內容的公告
(穗番府征補告〔2026〕5號)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穗番府征補告〔2025〕35號,以下簡稱“穗番府征補告〔2025〕35號”)涉及征收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樟邊村股份合作經濟社集體所有土地1.8678公頃(28.0170?畝)。根據2024年國土變更調查成果,涉及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樟邊村股份合作經濟社的擬征收土地現狀需進行調整,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調整“穗番府征補告〔2025〕35號”中擬征收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樟邊村股份合作經濟社集體所有土地的土地現狀
擬征收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樟邊村股份合作經濟社集體所有土地共1.8678公頃(28.0170?畝)。其中,農用地0.2894公頃(4.3410畝),不涉及耕地;建設用地1.5784公頃(23.6760畝)。根據用地報批地類還原規則還原后,報批地類為農用地1.8678公頃(28.0170畝),含耕地0.9067公頃(13.6005畝)。
二、公告時間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4日(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其他事項
征收范圍、征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補償款支付方式等內容仍按“穗番府征補告〔2025〕35號”執行。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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