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S22FG1103
二、項目名稱:2023年度廣州市番禺區健康管理中心(廣州市番禺區康復醫院)食材供應商采購項目合同包5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東燦城農產品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廣培社區怡湖街3號103號
被投訴人 1:廣州市番禺區健康管理中心(廣州市番禺區康復醫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沙頭街禺山西路688號
被投訴人 2:廣東穗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華山路23號蓮港商務中心二層
相關供應商:廣州市益谷飲食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益谷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振興南路22號十棟101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成交供應商益谷公司商務部分認證體系評審標準中部分證書(生鮮農產品配送服務認證證書、商品售后服務認證證書)有造假虛假應標嫌疑。本機關于2023年1月20日依法受理,經向相關當事人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不成立,決定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本機關在本項目處理過程中,啟動了向相關單位、 第三方調查取證程序,總計3個工作日。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也可向廣州市財政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3樓,電話:020-38923332)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粵府函〔2021〕99號)的規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建議您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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